有朋友说我写的读书笔记中英文混杂。这确实给读者带来困惑,深表歉意。但实在也是没时间一一翻译了。
昨天读了关于authoritarian、authority、bureaucracy在社会科学大百科(The social scienceencyclopedia)里的定义。有几个感觉。首先, 关于authoritarian一词,这个2004年的文章引的还是五六七十年代的文献,感觉有些老。民主化都第三波浪潮发生且过去了,威权主义能没有发展嘛?
相比之下,authority这个词给的不错。首先它讲权威的概念存在于强制和理性合约不能解释的社会整合和秩序中,这很有道理。假如光靠威逼和利诱就能执政,它也就不需要“维护党中央权威”了。阿伦特和帕森斯认为权威制度反映了社会的共同信仰、价值、传统和习惯。中国当代政制反映了中国人在中央集权帝国时期形成的政治传统。霍布斯认为政治权威提供了co-ordination solution to a Hobbesian state of nature,换句话说就是给社会带来稳定和秩序。中国当代政制也是在缺乏秩序的时代形成的。韦伯认为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willing compliance,而权威的所有者可以通过合法化、意识形态、霸权、偏见和共识的形成来manipulate beliefs。中国当代政制的特点就是把国家——党——领袖的命运进行捆绑,从而形成来人民的自愿支持。
权威也可能是de jure的。它建立在制度和规则的基础上。
总之,权威有两层概念(two-tier concept),a mode of influence andcompliance, and a set of criteria which identify who is to exercise thisinfluence. 所以,有的时候服从者也许并不认可发令者的权威,但是认可发令者发出命令的这个权利。
所以,这就派生出一个区别:being an authority andbeing in authority. Being an authority means one is believed.Being in authority means one is recognized as an authority in a given normativeorder. 所以这里就有个十分重要的推论:being an authority demands the authority ‘be held to have, orsuccessfully claims, special knowledge, insight, expertise, and so on, whichjustifies B’s deference to A’s judgement. 在这里,掌握知识是获取权威的重要来源。中共的权威就要来自于他们是“专业的执政团队”。这就类似于我们请任何professionals来我们工作一样。当然,执政这件事比做项目这件事复杂得多。
与之相对的,being in authority意味着你occupies a special institutional role, 你的权威来自于制度的赋予。这个时候, ‘B may disagree yet comply because B recognizes A’s de jureauthority.’ 我觉得比较合适的例子就是工人之所以听资本家的话,是因为产权制度赋予了资本家权威,谁钱多听谁的。而这套产权制度是工人阶级也认可的。假如他们不认可这套制度,那么资本家的权威就没有了。共产主义运动就是在把这个产权制度移除。因为资本家being in authority,哪怕是酒囊饭袋也可以有权威。他可以聘请专业管理人员来,这些高管的权威的基础也是产权制度。但他们因为自己的专业管理技能,本身也being an authority。
第三个词bureaucracy。该书很清楚地给出了bureaucracy的俩概念:as rule by officials, and asa particular form of organization。第一个概念我叫它官员统治说。1930年的一本社会科学百科里有不太好的解释:’a system of government the control of which is so completely in thehands of officials that their power jeopardizes the liberties of ordinarycitizens’ (Laski, 1930). 这定义程度上有道理,想象一下一少部分官员精英垄断政治权力,统治社会。这跟少部分资本家垄断生产资料统治全社会有什么区别?都是人民权力和利益的丧失。官僚统治的问题都从这里来,passion for routine, sacrifice of flexibility to rule, tendency toexpand the bureaucracy’s power and interest等等。但不可忽视的是,20世纪以来各国政府都是如此:the prevalent form of government in modern society. 在这里,bureaucracy翻译为“官僚制”比较好,因为官僚这个词已经在中文语境中强调其负面意义了。
与Laski正相反,韦伯给bureaucracy的定义是积极的,我称之为组织形态说;相应的翻译就应该是“科层制”。他说官员统治表面看起来是官员在统治,但为什么大家听这些官员的呢?这又回到权威的概念了。一则是因为他们的能力和专业知识,所以他们是being an authority;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是legitimated,因为他们‘are seen to be acting inaccordance with their duties as defined by a written code of laws’,这里就变成了他们being in authority. 科层制在韦伯看来是最好的行使法律权威的组织。“If legal authority calls for ‘a government of laws and not of men’,bureaucracy may be thought of as ‘an organization of positions and not of people’”.
比如,一个处长或者县长之所以有权力,固然因为他或她当时考过公务员考试(所以智商没问题),有过以下各职级的工作经历(所以有行政管理专业经验),更重要的是他(她)被赋予了这个职位。大家听他(她)的话不是因为这个人,而是因为大家要听这个岗位的话。当然,如果这个人的知识、经验、判断也能获得大家的认可,那他(她)的权威就增加了;可是,如果他(她)哪天退居二线了,即使再有能力、再有影响力,他(她)说了也不算数,因为大家遵从的是这个岗位的权威。
在韦伯看来,科层制是从“以人治国”变成“以法治国”的必然。毛时代中国的bureaucracy总是受到政治运动的冲击,这就不可能实现以法治国。改革时代看起来是市场化改革,但也是现代国家科层制体制建立的过程。不是deregulation,而是regulation-building。但当科层制建立起来之后,在政治中必不可少的就是一个韦伯称之为“政治主人”和科层制组织之间的矛盾。这社会科学百科原文摘录了韦伯的原话,我觉得讲得真好,也原文摘录如下:
“Under normal conditions,the power position of a fully developed bureaucracy is always overtowering. The‘political master’ finds himself in the position of the ‘dilettante’ who standsopposite the ‘expert’, facing the trained official who within the management ofadministration. This holds whether the ‘master’ whom the bureaucracy serves isa ‘people’… or a parliament… a popularly elected president, a hereditary and ‘absolute’or a ‘constitutional’ monarch’ (Gerth and Mills, 1946)”.
在中国语境下,就是“党”和“国”的微妙关系。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往往要抱怨“外行领导内行”,这里的内行就是技术官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而外行则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党这个‘政治主人’的干部。内行认为他们不懂,瞎指挥;而作为党派来的干部,则总担心这些内行欺瞒他不懂,以至于不能完成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我认为,中国的依法治国继续推进,科层制政府只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重要;权威的来源越来越依靠制度和正确的判断,而不是个别领袖的个人魅力。这个情况下,党和科层制政府之间的张力会一直持续。这一点也是解释中国改革发展的重要视角。
但这背后还有一层问题,就是党和“人民”这个真正的“政治主人”之间的关系。虽然现在党的权威越来越依靠制度和正确的判断,但制度的合法性根本来源还是“它管用”;而判断正确与否,也是它管不管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尽管近年来党的组织越来越制度化,但制度化本身并不必然带来党的执政能力的改善。甚至,保有一些相对于政府而言更多的灵活性更有必要。因为党必须越来越快地回应社会需求,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案。只有能解决问题,being an authority的authority才是可以信赖的权威;being in authority的authority才是有合法性的权威。
而解决问题,需要正确的判断和有效的行动。正确的判断从何而来?怎样的制度能够促进有效的行动?如果说规划是认识和行动之连接,那么这两个问题恰恰是规划的问题。好的规划就是要形成正确的判断、部署有效的行动。好的规划需要运用理性,无论是实证主义理性、还是‘交流理性’。总之,威权主义政体也要考虑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因为权威的来源就在于其认识的合法性和制度的合法性。但这两个合法性的基础则是“能不能办成事”,“能不能解决问题”;而不是像民主政体一样诉诸于正当、正义、自由这些抽象的概念。因此,执政者正确的规划,也就是其正确的判断和行动部署对于威权政体来说比对民主政体更加重要。
引用:
Kuper, Adam. The social science encyclopedia. Routledge, 2004.
Laski, H. (1930) 'Bureaucracy', in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Sciences, vol. 3, New York and London
Gerth, H. and Mills, C. W. (1946)From Max Weber: Essays in Sociology, New York.
作者:徐南南,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城市规划博士研究生,《国际城市规划》加拿大站联络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规划理论、城市规划史。微信:nx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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