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空间》37辑:总体城市设计
一、户外广告分布控制体系的发展现状
1.概念解析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意识到户外广告规划的重要性。由于长时间缺乏对户外广告方面的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时没有充分的依据和统一的标准,户外广告的设置几乎完全由微观经济利益主导,从而导致了杂乱的城市市容,影响了人民生活,最终对整体的经济环境也产生不利的影响。为了使城市的公共空间更能体现公众利益,使个体的户外广告能够为城市的整体形象服务,使户外广告的管理有法可依,一些城市开始编制户外广告规划。
户外广告规划属于城市设计范畴,是城市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目前各地编制的户外广告规划一般包括形象引导、分布控制、详细规划、技术规定等四个方面内容。其中形象引导通过确定城市整体或分区的形象定位来引导户外广告设置,对应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布控制是对户外广告的禁建、限建、适建进行区域划分,并作相应的政策规定,对应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划是对某一地段广告设施的具体布置设计,通常与建筑立面紧密结合,对应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规定是针对广告设施与建筑或道路的位置关系和设施本身的尺寸大小的一系列通则,对应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本文所探讨的户外广告分布控制是户外广告规划的重要内容,承上启下,落实片区整体的形象定位,指导具体地段的规划设计,同时具有强制性和可操作性,是实施户外广告管理的直接依据。
2.发展现状
户外广告规划虽然历时多年,但仍然属于新生事物,目前尚未形成业内认可的标准化模式。学者们一般认为户外广告分布控制中区域或路段的划分应考虑城市功能布局、用地性质、人流活动、综合交通、公共开敞空间布局等因素,控制的内容应该包括广告的密度、形态、风格、色彩、光照等各个方面。
而各地的具体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通常是以线控制、面控制、线面结合控制、点线面结合控制等模式,将基地划分为禁建、限建、适建等三类区域或路段,将多方面的控制体系几乎简化为单一的密度控制,对应的政策规定则以广告牌面积占临街建筑立面总面积的百分比来控制,或以较模糊的原则性叙述来表示,如“密度大、类型多、档次高”,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对广告的管理者、经营者和发布者都难以起到公平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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