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防灾的首要任务是确保生命线系统的防灾能力。
生命线工程系统包括通信、交通、电力、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有序运行的基础设施。
只有确保这些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我们才能更好的解决自然灾害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在城市综合防灾工作中,应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的防灾理念,提高城市的综合防灾能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防灾体系。
2.实施全方位监控
在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监控,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城市防灾部门按照防灾法规的要求,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指引下,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组建相应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
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察与单位自查相结合。重点针对轨道交通、燃气系统、供水系统、供热系统、道路、桥梁和隧道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排查情况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基础设施维护资金到位,防止安全隐患酿成灾害事故。
3.建立应急管理响应机制
现代城市中密集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错综复杂的生命线系统,分布广泛的通信、金融、交通网络,使得城市在受灾后往往损失严重,且极易发生次生灾害。
有效的灾害应急救援可最大限度减少城市灾害水平。灾后应急救援涉及的重要问题包括信息传递、交通运输保障、生命线快速恢复、灾害救援活动的开展、受灾建筑物状态的鉴定。
城市防灾应急管理机构应构建科学有效的应急管理效应机制,建立技术可靠、系统稳定、设施便捷的防灾信息无线传输网络,实时开展灾害信息收集、传输和灾情变化分析,指挥救灾抢险工作。
开发建立防灾地理信息系统,开放必要的避难所供受灾群众避难,对于受害受损的建筑,根据受破坏的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修复,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城市灾害的处置能力。
4.完善避难场所的管理
在城市中城市绿地作为开放空间,是防灾避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人民群众紧急避险、疏散转移或临时安置的重要场所,大型的体育馆等场所也可以作为紧急避难所。
城市严重灾害可能致使大量受灾群众需要进入避难场所,因此,避难场所的开设和运营、避难民众食品和饮用水的确保和分配是灾害后应急救援的重要内容。
在避难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的紧急救灾物资。平时应由专人监管避难场所、防灾物资储备仓库。
虽然自然灾害是无法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提高城市防御能力,提高城市综合防灾的能力,在自然灾害来临之时,将损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