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继续《人性化的城市》阅读,今天是本书内容最多的一章
第四章:视平层面的城市
首先论述:城市的质量在于小尺度。
视平层面享受良好的城市质量,是人的一项基本人权。人与城市之间最切身的接触存在于小的尺度内,存在于5km/h步行时所见的城市景观之中。
规划中考虑人性化,就是考虑最普通的人类活动,必须为人们的行走、站立、坐下、观看、倾听和交谈提供良好条件。
第二节,提倡适合步行的城市。
一个婴儿能够迈出第一步那一天,是他人生中一个重要日子。生活始于足下!
但行走不仅仅是行走,步行的目的有很多,既有快速有目标的前进,也有漫步闲逛。无论什么目的,人走在城市中,就会与周围的各种社会活动融为一体,从而产生一种“广场”效应。步行不仅是一种交通方式,而且还是很多其他活动的潜在起点与发生场合。
步行的速度有多快,坐直观察哥本哈根的街道,发现冬天走的比夏天快一些,冬天5.8km/h,夏天4.2km/h,5分钟能走400多米。
而“可接受的步行距离”是个比较灵活的概念,虽然一般选择500米,但是它还取决于路线质量,如果铺装质量高、沿路景观也颇有趣味,那么可以更长;相反200-300米就会让人觉得很远。
500米也符合现实城市实际规律,很多市中心都是在1平方公里,也就是说步行500米即可到达中心。
要想获得舒适愉快的步行体验,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具有相对自由、不受阻碍的步行空间。但是关于这点,在汽车的不断侵入下,人行道越来越窄,成为全球共性问题。
人行道不仅承担步行功能,还需要设置交通标志、灯杆、停车设施以及其他设施,因此对步行造成很多停顿与障碍。
(我们现在的道路规划,刻意忽视了设施带宽度,将其含在了人行道宽度之中,这个陋习应该下决心改正)
(我也反对这种绿篱做法,非常消极,人不能进入)
另外一种非常破坏步行环境的设计师,地块出入口对步行连续性的破坏。好的做法是这种强调步行道连续性的做法。
此外,在过街式,当前的信号配时是以机动车通行效率最优来设计的,经常给行人过街的绿灯时间只有几秒钟,然后就开始闪烁,意思是:别阻碍交通,赶紧跑过去。当设计路径时,应尽量直线链接,对于行人来说,直达是自然反应。
对于步行距离,既有物理距离,也有感受距离,有种说法叫做“未走先累的路线”,相反,如果整条线路能被分为多个易于完成的部分,就会觉得很轻松。
(但这种说法我有疑问,因为在空间句法中,能直线连接的被认为是1步,弯折的就会分为几步,步数越多,可达性和联通度越差,不知该信谁了)
行走路线的设计应该让行人在视平层面有更多有趣的东西可看。建议采用更窄的门面。千万千万不要采用阶梯和台阶。阶梯在物理上和心理上是双重障碍。
行人一定会避免走阶梯和台阶,如果行人能在坡道与阶梯之间自由选择,他们无疑会选择坡道。
而最后的选择是立体过街设施。盖尔认为以车为本的设计关注两件事:提高通行能力;避免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解决的方法统一为,把不同的道路交通形式严格隔离开,引导行人通过天桥或地道过街,结果就是人们要走楼梯。但规划师很快发现,行人及其反感立体过街,于是就沿路加装高护栏。根本没有考虑到童车、轮椅和部分骑行者的困难,老年人的困难。因此,立体过街只适合穿过主干公路的特殊场合,对于其他各类路和街道来说,应该让行人和自行车保留在街道同层平面上。立体过街,是某一特定时期、某种特定哲学的产物。
此图是瑞士苏黎世,原先去火车站过街要走地下通道,现在开放了地面过街。
(今天回来接到一个任务,要做近期人行天桥规划,我给主管部门解释,除非跨铁路、高快速路这样的障碍,以及不得已封闭直行的支路,其他道路我们应该提倡平面过街)
(但是创文要求有建设天桥的任务,我一直对谁来定这些“文明”的指标费解)
此外还要注意道路铺装问题。
这本书还反对设置护栏,我保留意见,东京和上海的护栏非常多,很多专家也提倡这个,这也是比较有争议的地方。
今晚阅读到这里了。本书已经过半,下周再继续读完。
【作者】
领读者:王学勇
文稿整理:孔维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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