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调性原则。在城市尺度上,水系连通需要紧密结合流域或区域水系规划,充分协调城水关系及人水关系,并处理好水系布局与城市空间结构的关系。在区域景观尺度上,水系连通需要结合区域水系与绿化景观、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充分兼顾水体、岸线和滨水空间三个层面的功能协调,使三个层面相得益彰,形成完善合理的水系空间景观体系。
(2) 生态性原则。水系连通需要考虑城市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不仅架构生态多样化的河道,以利于河流生态系统的恢复、河流水生生物的繁殖和生物多样性的提高,还要考虑促进不同生态斑块的关联,如与城市绿道的衔接,使绿色空间(植被)与蓝色空间(水系)融合交织。
(3) 人文性原则。对于水系丰富的城市而言,水系是传统文化的承载介质,也是当地传统与现代文化的结合点及城市景观的窗口。水系的连通和整治要重视与区域发展及人文环境的结合,要考虑到历史文脉的承接及城市肌理的延续;强调连通的滨水空间、休闲场所、人文特色和水景观等功能;将河湖水系生态系统与周边建设及相应人文环境融为一体,形成整体景观;体现滨江、滨湖的自然环境特色和悠久的历史文化特色,塑造独特的城市形象。
(4) 经济性原则。水系连通根据城市自然特征,结合地形地貌,合理规划水面,在历史地理分析的基础上连通水系,考虑气候特点和目标定位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的技术手段,并科学合理地进行用地配置,节约土地和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