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的理念从居住空间扩展到城市空间,将为城市规划和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本文针对共享经济当前存在的问题,尝试提出以下应对方法。
(1) 弱化用途标签,关注空间资源的动态优化利用。
城市空间是宝贵的稀缺资源,不管是居住空间、办公空间、商业空间还是休闲空间,都有优化利用的巨大潜能。互联网时代的新技术和空间使用权的切分性让越来越多类型的城市空间进入到扁平化的大众市场,使原本无资格或无能力使用这些资源的人能够使用它们,并创造新的价值。因此,城市空间不再由居住、商业和工业等单一用途所界定,相反空间可达性的提升和分时利用让原本只有单一固定功能的空间在不同时段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使用人群,这正是城市丰富多样功能和持续活力的来源。
静态、固化的城市规划和管理并不能应对这种变化。为了应对空间资源动态利用的需求,Airbnb 等商业平台选择在互联网平台上即时发布供需信息。纽约则设置了市长直属的数据分析办公室,专职负责城市的数据开放和运营分析,为城市的各个职能部门提供数据支持 — 将城市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关注“流”的动态变化,将是城市管理和规划方法变革的重点方向。
(2) 打破碎片化管理,明确空间使用的权责。
城市空间是一个巨大的连续体,也是一个有机整体。然而,空间系统在城市管理中缺乏整合的管理主体,空间过程被划分到住房、园林、交通和城管等不同的政府部门,导致管理的重点被放在实体资源而非空间过程,造成了空间管理的主体缺失或重叠问题。城市空间虽然在名义上为公共所有,但是其空间的使用权、管理权和建设权等权属碎片化的分布在多个不同部门和主体手中,使公共领域的共享比商业领域的共享更加困难。因此,当共享的主体从具有相对私密性的居住空间扩展为城市空间时,如何从优化利用的角度出发,划定空间使用的权责,就成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在欧美国家,针对某一问题的空间促进项目往往由市长办公室成立项目组直接负责,如旧金山发起的LivingInnovation Zone(简称“LIZ”)城市空间营造项目、波士顿的城市创新区项目等。在我国,上海和深圳先后成立了推进城市公共空间建设的促进中心 (上海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促进中心、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北京设立了“大栅栏更新计划”“白塔寺再生计划”等针对特定片区的城市微更新运营机构,成为探索城市空间经营模式的先行者。
(3) 弱化独占性,关注共同参与和共同拥有。
空间是一种社会过程,这种特征使人们很难将空间及其中发生的事件和进程分开。这种过程性意味着“在场”在空间体验中永远是必要且重要的。城市空间的共享不仅意味着使用权的开放,还应该根植于多元主体对空间过程的介入和参与。移动互联网和ICT技术可以为这种开放共享提供多种途径,如波士顿、伦敦等城市都推出了允许市民发现和汇报城市问题的手机应用;洛杉矶的圣莫尼卡推出了CitySwipe应用,向市民展示多种城市建设场景,通过市民是或否的回答来评价建设方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凯兰园区通过互联网交互网站与市民互动,完成了面积为 61 hm 2 的总体规划设计。在我国,上海、武汉等城市已经尝试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增强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随着城市空间对精细化运营和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即时互动式的规划过程和多样化的公众参与方式都将是共享开放城市建设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