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搞村镇的都关注了我们------
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5月18至1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李克强在讲话中指出,深入实施“水十条”“土十条”,加强治污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针对性治理污染农用地。要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家对农村的投入要向这方面倾斜。(摘自新华社)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认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形成了今后5年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框架。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把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全面部署。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要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加强生态扶贫,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树立脱贫光荣导向,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摘自新华社)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省级实施方案印发情况通报
5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反馈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省级实施方案备核意见的函,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并要求2018年5月18日前正式印发省级实施方案。目前,18个省(区、市)已印发省级实施方案,内蒙古、黑龙江、江苏、上海、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等14个省(区、市)尚未印发。
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明确将600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52号),要求各地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积极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问题,基本完成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与青海省签订《“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
印发新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鼓励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建设质量。鼓励采用设计、施工和验收后一定时期养护工作合并实施的“建养一体化”模式。2006年发布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0年实现培训农村创业创新人才40万人
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培训农村创业创新人才40万人,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1万名,宣传推介优秀带头人典型300个;培育100名国家级、1000名省级和1万名市县级农村创业创新导师;建设300个国家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00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人员培训基地。建立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乡村就业创业规模水平明显提升。
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五有”标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五有”标准,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示范标准,38个示范县(市、区)2018年底前达到“五有”标准。同时,提出2018年底前全省90%以上村庄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及时清扫、收集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农村改厕专项检查展开
省政府集中组织开展农村改厕专项检查,对改厕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建设不规范、质量不合格、使用不正常等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安排是:5月底前,各县(市、区)对建成和在建厕所进行全面核查,将改厕质量不达标、使用效果不好、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一一核实登记并完成整改;6月1日至6月20日,市级组织所辖县(市、区)进行互查,每个县(市、区)互查不少于3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3个村;7月中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开展抽查,抽查结果全省通报。
提出2018年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9大工程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8年福建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9大工程完成投资力争超过2400亿元,其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投资200亿元。《方案》明确继续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省整治1000个村庄(包括500个省级补助村、500个市县级补助村),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15个,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公路沿线整治绿化。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第二批美丽乡村建设负面案例,包括生活污水垃圾未有效处理、裸房整治不达标、乡土特色不明显等问题。2017年以来,通过公布负面案例对乡村建设“纠偏”,大亭子、大牌坊、大广场等“形象工程”明显减少。
提出到2020年打造20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提出到2020年打造20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示范项目分为培育期、创建期、提升期三阶段。培育期为半年,选取100个左右村,各奖补资金10万元,主要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寻找乡贤能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清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从中筛选出60个村进入创建期。创建期为一年,前半年60个村参与,每村奖补50万元;后半年进一步选出35个村,每村奖补200万元,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确定村庄风貌特色与建设项目,开展道路、绿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升期为一年半,选取20个村,各奖补500万元,实施提档升级,打造景观特色,发展壮大产业,强化公共服务等。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2009—2017年全省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6.3万户,惠及百万农民群众。今后,海南将围绕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农村道路、污水、垃圾处理、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鼓励农村把保持卫生干净等好民风纳入村文化宣传栏,并形成长效机制,让村民自觉维护家园环境卫生。
通报2017年度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区)
6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2017年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排名和表扬先进县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依据《陕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2017年度各市(区)工作情况组织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全省12个市(区)进行了排名,同时,确定了延安市宝塔区等10个县(区)为2017年度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区)。《通报》要求各地要以先进县(区)为榜样,自加压力,攻坚克难,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大跟踪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营造争先创优,加快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规范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改革,把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成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成为新型城镇化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召开
5月18日,省政府召开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是一项政治任务,认识必须高度自觉,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各项工作;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是贯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始终的一项长期任务,工作必须科学有序,要深入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全面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牧区“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是一项艰巨任务,保障必须有效有力,要明确责任压力,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同时,要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彰显特色,注重统筹,试点先行,要通过不懈努力,圆满完成确定的三年行动目标。
全面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
全面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逐步建成“设施配套、资源整合、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保障有力、村民满意”的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使美丽乡村旧貌换新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一是管护队伍专业化。出台《农护队伍管理制度》等文件,明确配备标准、管护人员岗位设置。二是管护内容标准化。制定《村庄环境卫生保洁标准》等5项管护规章制度,明确管护范围及标准。三是垃圾收运体系化。加快“组保洁、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明确压缩中转站管理、建设、维护、垃圾接收种类、范围等等。四是管护资金规范化。制定《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行“月自查、季考核、年终总评”的督查考核办法,实现管护评估多元化。五是文明评比全民化。在每家每户张贴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在村开展文明户评比。
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作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县,已印发《安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未来三年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95%以上的行政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左右,60%以上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农村厕所改造和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旧村改造与村容村貌提升、推进乡村规划管控全覆盖、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六大重点任务。确定桑枣镇飞龙村、秀水镇龙泉村、乐兴镇民生村3个试点村。成立区委书记、区长任指挥长,区相关部门任成员的安州区人居环境工作指挥部,建立了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区财政积极整合农业、国土、水务、交通、林业、住建等各类涉农项目和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据了解,四川省按照“一市一试点”的原则,共确定了21个试点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