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与住区改善
【编者按】
2018年7月26日-27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以“城市设计引领绿色发展与文化传承”为主题的2018年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大会围绕国际生态城市理论前沿与实践进展、绿色交通与综合交通体系、智慧城市建设最新进展、城市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理论与实践、历史文化名城(镇)的保护与进展、城市双修理论与实践等前沿议题进行了学术研讨。本辑信息参考摘录整理了部分与会专家的学术观点和发言,以资借鉴。
以场所营造促进城市活力再生
王建国(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苏省设计大师、东南大学教授)
城市,作为一个有机体,始终面临新生与衰亡、保留与淘汰、保护与发展的双重挑战。现在的城市面貌大都是多种力量交汇并日积月累之后的最终结果。我们看到很多城市新旧并存,这既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也是一个城市最有魅力的地方。从历史传统来看,城市风貌通常按照统一的城市功能和美学要求来塑造,但城市活力及其场所营造也是一个方向。进入21世纪,城市是否具有活力已经成为衡量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尺度,城市活力也具有了更为广泛的内涵。具象地看,城市活力是大众所直接可以感知和观察的,也是与城市和建筑设计师的专业工作最直接相关的,如大量存在于城市街道、广场、公园、公共建筑和文化建筑等外部物质空间中的种种人群活动。抽象地看,城市活力可以表达为城市公众参与城市发展讨论、就重大事项和参政议政发表意见的机会和可能。更广泛看,城市活力甚至可以是城市发展活力、科技创新活力、文化艺术活力和宜居质量的重要量纲。生活所形成的空间意象、逸闻趣事和场所氛围既是人类行为的一种图景呈现,也渗透着社区精神的记忆。在营造富有活力的城市空间环境和建筑时,我认为要遵循六条原则:
(1)倡导宜小(尺度)宜慢(生活节奏)的步行化。关注“小微环境”、人性化尺度的关键在于对个人尺度的关注。无论是针对社会特殊人群(特别是部分失能的人群),还是无特殊性的全体居民,基于个人生理要求的步行方式、舒适优雅的生活节奏是城市活力产生的重要基础。个体的碎片性和异质性并存对于城市活力的提升大有裨益。
(2)强调杂而不乱,喧而不闹,动静相宜。城市活力需要合理的人群密度和有效的人际互动交往。应该突出强调市民空间的价值及其设计营造。密度和拥挤是两个概念。在城市空间尺度日益扩大的情况下,组织优质化的城市功能就会吸引富有活力的社会人群聚集,如东京表参道、上海南京路、南京新街口、广州北京路等。
(3)关注“自下而上”、自发、自愿、自主、自为的城市活力提升途径。这是城市活力萌生和维持的基础。因此,认知心理、环境心理、社会心理、环境行为就变得十分重要。特定地段的建筑空间形式、要素布局和形象特征会吸引和诱导特有的功能、用途和活动,而人们的心理又可能会寻求适合自己要求的不同环境。行为趋向于设置在最能满足需求的空间环境中,只有将活动行为安排在最符合其功能的合适场所,才能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环境也因此具有场所意义。
(4)以他者身份留意、观察、注视城市活动和景观也是最常见的活力提升的途径。看热闹、看表演、探新猎奇这样的居民行为自古至今都是城乡空间中的真实存在。城市各种传统集市、节庆、乡土民俗活动都是人们所喜爱的社会生活,其高度和谐、分享、互动的社会参与正是一座城市的活动所在,也是城市独特的“名片”。
(5)建筑空间和功能处理应内外关联和一体化。这也是城市活力产生的重要源泉。如巴黎大街小巷遍布的室内外结合的咖啡餐饮常年人群熙攘,催生城市活动,很多人文墨客、艺术家和政治家在此驻足相聚,迸发灵感。
(6)营造场所感是使城市活力获得质量并持之以久的重要途径。当今的城市活力并不仅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空间环境要素、城市区位等有关,而且与“网红”形象的中心性历史建构和流行时尚元素也密切相关,同时也要挖掘基于日常工作场所的人际邂逅互动场所。在传统城市空间交往功能逐渐衰退,并成为主要是中老年人聚集活动场所的情况下,健身休闲和建立在移动IP线上终端交往基础上的人际沟通、商业购物和社交活动,将会是城市和建筑设计师需要在营造城市公共空间环境时特别关注的。
我国老旧小区可持续更新应发挥制度和技术的合力
张险峰(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研究级高级规划师)
2017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召开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议,确定在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以探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这种新模式可以归纳为三方面:一是强化共同缔造的理念;二是可持续的长效机制;三是明重点,重科学。其中,制度和技术发挥合力是推进可持续更新的关键,技术如果缺了制度的执行与保障,那就是空谈技术;反过来如果制度缺了技术的支撑,那么制度本身也不能落实。
(1)当前老旧小区更新具有六大特点。①群众性,即“民生”。老旧小区的居住主体、影响对象都是小区居民,小区更新对改善群众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提升城市土地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实际意义。②系统性。老旧小区更新涉及部门多、参与人员广、资金规模大、技术领域广,还涉及政策法规、资金筹措、管理维护、体制机制建设等,必须加以系统全面的考虑和设计。③政策性。由于老旧小区更新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复杂的系统工程,因而离不开政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引导、部门统筹协调、资金筹措支持和体制机制设计,为保护各方权益进行立法。这些工作必须由政府牵头,自上而下推进实施,这就是其政策属性。④特殊性。采用“非标准化”的设计、施工、管控、推进机制,要求在传统的资金筹措、利益分配、技术标准、设计方法、管理机制、项目运作上进行突破创新。专家团队需要“全程陪伴式”技术服务。⑤定制化。由于所在区域、建成年代、建筑类型、建筑标准、技术材料等的不同,每个住区有其特色和独有的问题,有的需要大刀阔斧的“外科手术”,有的则需要温和的“中医调理”,要区别对待、因地制宜。⑥长期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物质空间和设施难免老化;随着生活方式变化,居住空间与配套设施也难免跟不上时代进步的需要。因此,住区变老变旧是一种必然,老旧小区的持续更新和维护也是一种比拼耐力的“全马”赛跑。
(2)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焦点问题探析。①激发群众热情,使更新和维护获得持久动力。任何一件事情的推动,其动力一定是来自利益所有者。毫无疑问,对老旧小区改造最有动力的一定是小区居民。居民对老旧小区的痛点、实施方案重点、资金使用的效果等应该拥有第一发言权。这一属性决定了该类更新与其他城市更新项目的本质不同。当前,更新的启动主要是自上而下式的,是否开展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意愿和物业的商业契约。而居民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积极性无法释放。只有当某一天小区居民能真正成为可以启动更新项目的主体,更新才能适时而发,更真实地反映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并持之以恒推进。②从国家到省市的顶层政策设计缺乏,自上而下引领规范工作有待完善。在国家、省市层面普遍缺乏系统的政策、法规、机制设计,在政策导向、规划设计、施工操作、产品研发、推进机制等方面引导缺位,项目推进各方面的依据不足,影响实施效果。③缺乏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分散,难以产生综合效应。目前更新改造常常出现就屋顶改屋顶、就墙面改墙面的现象,缺乏系统整体的规划,难以实现综合效应,治标不治本。④技术法规和操作规程滞后,难以应对老旧改造项目的复杂要求。如很多老旧小区由于房子挨的很近,或使用了木结构、木构架,导致维修更新出现不符合现行防火标准的问题,因此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规范。⑤法律不健全、资金缺口大、管理体制不顺,更新效果难以持久。目前住区空间使用、资金使用和问题反馈等方面都存在问题,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基层组织的关系相对复杂,更新维护行动往往无疾而终。⑥关于老旧小区概念的界定问题依然不是很清晰。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时代直至改革开放初期,各阶段所建住区差别较大。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水平、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角度出发,老旧小区的界定应包括我国住房大规模商品化之前建成使用的所有住宅小区,并区别于质量差的棚户区、城中村。具体地,应该主要包括1950年代初——1990年代末,按照公房体制建设和管理的住宅小区,以及建国前成规模建设的、建筑及设施陈旧的既有住宅小区。
(3)可持续的制度与技术体系展望。①加强各层级的顶层政策设计。系统引导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的制定,确定更新改造内容、资金筹措使用、体制机制管理、施工材料工艺等行业标准规范和管理流程。②以人民为中心。集聚目标方法,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增强改造效果。加强多元目标体系的构建和引导,系统推进目标的实现。③加强规划统筹作用,为住区功能改善释放空间。从规划层面入手,疏解老旧小区人口,拓展存量住宅现代化功能的提升空间,增加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政府加强对人口、用地、开发强度的系统调整和布局优化,制定相应的规划政策,为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创造条件。④加强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等制度建设。完善国家和省、市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应对复杂、特殊的更新改造要求。加强住区立法工作,明晰界定公共与私属空间及其权益,推进建筑与环境改造许可制,杜绝对公共资源的任意侵占。完善由社区、物业、业委会构成的基层治理体系并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真正代表居民利益、替居民办实事的体制机制。完善资金公开透明使用机制,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作用。⑤加强专项技术、产品研发和系统集成。通过综合保障支撑体系的建设,促进技术集成和规划统筹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推动电梯加装、适老化设施改造、房屋性能提升等工作的合力。⑥加强高层协调机制,探索自下而上推进机制。在全局上,加强自上而下的引导和统筹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建立高层的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部门。在实施中,尝试自下而上的体检报告机制和项目启动机制。
老旧小区的“病”是因长期缺乏调理,久病成疾。治疗这种“病”应中西医结合,既采取必要的“外科手术式治疗方案”,也采取“中医养生疗法”,加强日常的“保健和调理”,做到治“未病”。而加强“日常体检”是早发现、早治疗、避免生大病的不二法则。这就需要加强制度与技术的创新融合,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狭隘思维、重治疗轻保健的短期行为,转向系统长效的综合施治,才能做到标本兼治,维持住区品质的长期健康稳定。
既有住区公共空间品质和功能提升
薛峰(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直营总部)总建筑师)
既有住区改造的关键词不是技术,而是共建、共享模式,以群众获利为基础的“弹性政策+市场化”模式方案,以及如何做好宜居性能改造与低能耗性能改造的结合。改造的目的是为了让街区具有活力,同时又能保存历史记忆,涵盖功能性提升、性能提升、活力提升、模式提升等层面,强调微修补,如微交通、微绿地以及微能源等微型资源改造重点;需要市场调节、政府配置、社区服务相结合,对既有住区进行再城市化的活力更新。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宜居性提升。①构建宜居“生活圈”,用人的尺度来服务,而不是服务于管理阶层。“10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补差功能配置要求,开放、共享原有公共配套设施,制定可替代性资源的利用方式,对既有公共设施的开放度预估计“哪些地可以‘加’,哪些可以临时‘替代’”。②分级配置标准。住区“5分钟生活圈”配套微场所,包括社区服务站、公共卫生间、菜市场、文化活动站、小型球类场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等功能和性能提升标准;场地环境内配套微设施,包括灯杆、座椅、垃圾桶、室外健身器械、标识相关人性化技术措施;增加可替代性便民服务设施及器具。③分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性能提升。明确高质量绿色既有建筑改造的重点为长寿命改造、健康环境改造、生态环境改造以及人性化品质改造。增加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小型便民公共设施,支持不同功能转换改造。④配套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功能提升。智慧化改造的可替代性网络服务配置标准,针对既有住区中配套服务设施场所不足、难以增设等问题,研究基于智慧化改造的可替代性网络服务配置标准,提出基于数据集成分析和发布功能的公共设施智慧化改造技术措施和配置标准。
(2)公共空间环境的宜居性提升。①住区公共空间均衡分布度和开放程度。推行微循环,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提高设施可达性;改造微空间,对利用不足的广场、绿地、设施再设计,转化为活力绿色空间。②既有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环境的通用性和便利性。要使各年龄阶层的人群能够无障碍的享受公共环境设施,公共环境设施公共性与便利性应该尽量达到国家标准。③公共空间内公共设施功能和性能提升的技术集成。系统、科学地规划道路交通配套设施,改善微循环提升设施可达性;改造微空间,提升社区活力,增加斑块绿地、人性化设施、智慧化设施。
(3)公共空间(市政)公用设施性能提升。建立从评估、诊断、改造、调试到最终运行管理全过程集成化的性能改造关键技术体系:提出既有住区供热、给排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和管网的性能评估方法、流量演算法;既有住区公用管道、管线集成化、模块化更新更替技术;针对集成化、模块化技术提出快速拆除、安装施工工法;针对声环境、光环境、风环境和垃圾清洁等因素,研究既有住区室外公共空间环境质量感知网络建设技术措施,提出适合国情的既有住区环境质量感知网络配置标准。
适老宜居环境设计与适老技术研究
王羽(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适老建筑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为了解人与建筑本身,中国建筑设计院联合天津大学一起对全国老龄化排序比较高的12个城市,做了深入的调研,包括100个典型的社区和50个养老机构调查。
通过既有居住环境老年人居住状况调查,发现硬件环境方面,老年人在家中发生伤害情况较为普遍,建筑年代越久远,住宅内部安全性问题越严重。老旧社区中公共环境的无障碍设施、适老化设施及人车交通改造需求最为迫切。服务设施方面,越老的社区,周边服务设施越完善,建立老年人服务体系就越容易,可充分利用或适当改建不同年代社区的既有设施,为老年人生活提供服务。此外,居家社区养老的关键在于社区公共设施的配备到位,社区公共环境的安全性,社区养老型住宅配比以及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运营的质量。
针对老年人的切实需求,应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综合诊断问题所在,准确提出解决方案。针对老旧建筑由于建设标准而造成的空间狭小问题,需根据使用者人体工学参数、行为特征及相关参数等进行规划设计。而目前我国的参数体系还不完善,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相关的参数研究还处于初期。此外,很多养老院配备了的适老化设备不适合老人所用。在适老化空间改造的同时,也要选择合适的产品支持。由粗放型建造、设备系统陈旧带来的改造难点,需要以新的理念和技术应对。
为此,北京出台了《既有居住建筑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南》。《指南》主要分为两大块,套内空间和室外环境的适老化改造建议,适用于北京二层及以上的城镇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加装电梯和公共空间的一些适老化设计,居住区室外道路以及绿地等室外环境的适老改造。《指南》确定了三条最重要的原则,一是不影响楼梯的结构安全;二是不降低原有日照标准,避免影响屋内采光;三是不降低原有疏散标准、不影响逃生等。
(上述观点根据专家发言和学术报告相关内容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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