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资本”这对纠缠多年的主体,在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可以说,1978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7年的城市国有土地实行拍卖有偿使用,2015年的“三块地”改革(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是三次中国土地制度的标志性变革。其中,后面两个大的变革已经把土地融入到城镇化、工业化所必须的资本积累大潮之中。
以“城中村”和“近郊村”为例,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则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而在以土地私有为基础的西方国家农村,似乎呈现了不同的情景。基于土地私有衍生的地租经济,在工业化初期,除了为产品生产和交易提供固定场所,还为劳动者提供了充足和可支付的农产品消费供应。但在随后的资本加速积累、生产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农业和地租垄断却与资本形成了更为复杂的关系。马克思在其著作《资本论》中专门就土地租金与资本积累的关系做了长篇论述,他最终试图向我们证明,对农业的“合理”组织是不可能达到的。土地的使用必定是不合理的,这不仅是从满足人的欲求和需要的观点来讲的(因为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而且是从资本通过扩大再生产来进行持续积累的立场来讲的,这是一个根本矛盾③。
当资本把土地上耕种的人驱使到城市从事工业化生产以及服务业的阶段发生时,中国与西方关于土地与资本的关系似乎是一致的。但土地国有制使得原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们,由于其赖以生存的土地区位不同而结局不同: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城中村”,随着土地的一次性征收转为国有,农民(村集体)虽然失去了土地的集体控制权,但保留了征地返还的物业,供其享有比耕种土地高得多的租金回报。位于城市郊区的农民,则可能选择了白天在城市里就业,晚上回村居住的方式。
我们最近调研的汕头澄海程洋冈村就是这类郊区村落的典型,村民除了少数从事农业生产外,多数适龄人口都在离村不远的城镇打工,晚上又回到村里居住,因而其日常的宗族活动基本都可以得到维持。但另外那些远离城镇的村落,年轻人只能背井离乡到沿海发达城市务工,从事农业的大多为四五十岁以上的中年人,乡村人口收缩,活力逐步丧失,但这些离乡的打工者并未放弃自己的宅基地。
至今我们没有数据表明,那些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来自农村的打工者,到底有多少最终留在了城镇,又有多少返回乡村度过晚年。如果资本还可以从未来中国的城镇化中不断得到积累,那么除非资本发现乡村可以提供城市居民愿意支付的新兴消费品,如度假屋、无公害且规模种植的特色农产品等,否则资本可能不会大规模地进驻农村。

盒马鲜生市场内景
(图片来源:网络)
既然不能依赖城镇化的资本投入和积累路径,政府和社会的介入就非常必要。目前,我国中央层面的农业补贴项目有50多种,基本上实行的是“普惠制”。下一步改革的大方向,将会以国家粮食安全为根本原则,向种粮大户、种粮能手和其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近些年,借助互联网蓬勃兴起,为满足强大内需消费的新型种植养殖业已经在多地启动,资本已经敏锐地发现了新型种植业在都市消费中产生的“IP”效应。阿里旗下的新零售“盒马鲜生”菜市场,不久前李宇春在上海兴业太古汇举办的“菜市场”主题艺术展,都可以更为便捷地建立土地和消费的互动,并引入更多资源对农产品进行重新策划,这无疑对乡村振兴起到了一定的启示作用。

李宇春在菜市场艺术展
(图片来源:网络)
另一方面,乡村振兴的资本投放必须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路线。在坚持普惠制和国家战略农业种植的基本框架下,增加新兴农业的混合投入,并时刻关注“部门和资本下乡”与所谓农村新乡绅的结盟,防止农村产生的精英阶层利用国家投入资本迅速膨大而导致农村社会的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