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第三空间
二、数字城市的演进:生产空间VS生活空间
在现实城市中正在发生的由生产空间向生活空间的演变,在数字城市中同样也正在发生。随着人们对于精神需求的不断提高,虚拟世界也由服务于物质生产向服务于人们的社会文化、休闲娱乐转型。
在城市中,我们处于不同的网络之中:有物质环境的网络,也有社会关系的网络。如果把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的数字城市称为1.0版,那么具有了城市运营和社会治理要素的数字城市,可以成为2.0版。在这里我更愿意展望一下3.0版的数字城市: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治理得到优化提升之后,我们的数字城市将更加注重人文生态的构建和文化心理的共鸣。而这才是我们真正对于数字城市和未来城市在心理上的完整理解,是我们面对未来城市展望的最终的一种可能。
城市规划师参与智慧城市的最大优势,是对于城市的理解,特别是对城市空间的理解。那么作为规划师,应该如何看到数字城市的空间性?我认为,首先在数字时代,空间性依然是城市问题的核心。
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者列斐伏尔认为,人类是空间性的存在者,空间性是人类动机和环境构成的产物。诸多融入了社会关系的空间性与现代性密不可分,是理解当代社会生产最重要的视角。基于这样的视角,在数字空间我们同样可以得到这样一种观点:空间性是社会关系的体现,我们在数字空间中的社会活动,必然产生其空间性。
但是这种数字空间中的空间性,与以往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所体验到的空间性有所不同,它展现了更多的数字和虚拟的内容,它的空间复杂度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无限延展。
城市数字网络,将每个人所拥有的智能设备通过网络和信息传输、流动集合起来,基于位置的服务(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为个体的活动赋予空间信息的意义,而4G信号和WIFI信号则形成了城市新的场域。正如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定义:“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者一个构型……这些位置得到了客观的界定,其根据是这些位置在不同类型的权利或资本。”移动互联网形成的新的场域,重新定义了社会各参与者的支配、屈从等结构关系。
在数字城市的场域中,我们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实际上促进了虚拟世界公共空间的形成。按照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概念,公民对于公共议题的参与和互动,可以得到一个广义的公共空间的概念:不仅仅包含广场、街道、咖啡馆这样的具体场所,也包含聊天室、BBS、网上社群等网络空间。与广场和街心公园这样的物质公共空间不同,数字世界的公共空间的尺度远远超乎我们对传统空间的想象。
所以说,空间性依然是我们从规划的角度对数字城市理解的一个核心出发点。
数字城市的空间性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大致可以梳理为五点:自发性、可复制性、社会性、文化性、复合性。下面我就用一些鲜活的网络世界中的例子,来阐述虚拟城市中空间性的特点。
第一,自发性,体现为没有规划、自发生成的虚拟城市空间。
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豆瓣的虚拟社区——阿尔法城。它从2010年底开始出现,到2015年消失。我们现实世界中城市的起源、发展、繁荣和衰亡的过程,都被这个数字城市淋漓尽致的展现,并将其浓缩在短短数年的时间中(数字世界对现实世界时间的异化)。
通过阿尔法城,我们可以看出城市自我生长的状态——这和许多现实中的城市类似。当时在这个虚拟城市中,每个人可以自发地领一块地,进而与友邻共通构建一个社区,随着用户的逐渐进入,友邻们又逐渐开始提供不同的一些服务,并不断进行社会交往。阿尔法城实际上就非常类似于一个真实的城市,体现了城市的自组织机制。
就像没有《建筑师的建筑》这本书里所提到的,在历史上绝大多数城市都是没有规划而自发形成的那样。虽然阿尔法城的空间尺度和城市景观,都很难用传统的规划和建筑学的概念去理解,但是这座虚拟城市最重要的特征,是内嵌了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交往而形成社区与城市的机制。人际关系的拓扑网络、城市功能的自发形成以及城市空间的拓展,都使其具有了城市的属性,尽管在数字城市中,许多城市的表征的复杂度都已经极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