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10秦岭隧道交通事故,几乎是做了一次大客车满载实车足尺正碰实验。当时我评论说,要合理地对不当的设计进行追责。何为合理?何为不当?这是我们需要一起共同探讨的命题。可总有那么一些从事道路设计的人,希望能够拥有无限的豁免权,盖楼楼塌了设计人员要担责,建桥桥垮了设计人员要担责,凭什么修路路不当了,有人因此而亡,你却可以逍遥,这如何对得起那些盖楼建桥的兄弟?如何对得起那些亡灵?
因此,指明道路交通条件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极其重要,否则将从思想上导致对道路规划、设计研究工作不断改进的偏废。
第三,历史交通事故数据不公开不共享。这些历史的数据是我们今后做安全改善设计非常重要的第一手的直接证据。但是这些数据在我国目前还是个机密。道路交通事故历史信息对交通安全改善设计和交通安全管理尤其重要。那是无数因交通事故伤亡的无辜者用性命换来的血的教训,要心存敬畏之心,马虎不得。
为什么数据不公开?一个是不愿共享,第二是无法共享。
不愿共享,往往是部门利益所致。一些单位希望依靠自身掌握垄断数据的优势, 形成一定的技术壁垒,有助于今后争取项目,以获得超额利益。事实上,单靠一个部门,并无能力充分开发这些资源,又不允许他人使用,就导致大量数据和信息基本处于粗加工阶段。大量的交通事故数据(特别是原始记录数据)以“保密”为由被束之高阁,信息缺乏共享、系统缺乏整合、数据缺乏加工等问题普遍存在, 交通事故数据可信度与准确性下降, 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排查与事故隐患整治。
无法共享是由于相关数据调查规范标准以及共享基础平台尚未建立或不统一,造成交通数据资源共享困难,如果数据调查方法各异据统计口径不一据共享也就无从谈起,交通事故数据往往都具有一定的空间属性,必须在统一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统计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