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开始,“火炉”城市的叫法开始流行起来。据了解,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火炉”城市是指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几座大型城市。这些城市在夏季受副热带高压控制,一般会维持较长时间的高温高湿天气,使人们感到闷热难耐,好似在“火炉”中一般。但“火炉”城市一直没有确切的定义和科学的标准。
在气象观测资料中,最高气温、最低气温、平均气温、气温日较差(指一天中气温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等均是判定冷热程度的客观指标,但要反映人体在周围气温环境里的舒适程度,还需要同时考虑空气相对湿度、高温的持续时间、风速、辐射等要素。
为此,气象专家专门构建了一个判断指标——“炎热指数”,主要考虑气温和相对湿度对人体舒适状况的综合影响,同时确定了“炎热指数”的计算公式。“炎热指数”值越大,人体感觉会越不舒适。当“炎热指数”达到85时,少数人就会感觉难以忍受。因此,当某一天的“炎热指数”达到或超过85,则确定该日为“高温炎热日”。
即使确定“炎热指数”和“高温炎热日”,仍然不能武断地对“火炉”城市下定义。由于我国从南到北横跨多个气候带,如果把处在不同气候带的城市放在一起比较,很难找出统一的指标。而将处在同一气候带的城市放一起比较则是较为合理的方式。
2012年,国家气候中心专家根据1981年到2011年间的气象观测资料,综合分析我国主要城市的炎热指数、极端最高气温、高温日数、夏季平均最高气温和最低气温等要素,得出了近31年全国夏季炎热程度靠前的10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分别是:福州、重庆、杭州、海口、长沙、南昌、西安、武汉、南宁、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