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业结构面临转型升级,区域协同发展缺少新驱动力。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发展主要建立在粤港澳三地的发展条件互补、香港对区域其他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上。随着香港经济增长速度的减缓,与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发展差距逐渐缩小,龙头带动作用逐渐消失;内地政策的全面开放与区域经济环境的变化,粤港澳地区市场资本的驱动作用已发挥到了极致,以往基于三地互补优势的协作模式难以为继,区域协同发展亟需新的驱动力。
(2)粤港澳三地管理体制的差异。 “一国两制”的制度边界对港澳回归之后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保护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合作体制性障碍、城市主体地位的不对等和区域利益的竞争,形成了区域政治壁垒,影响协同进程的推进。
(3) 产业发展的同质化倾向。一方面珠三角内部制造业趋同程度较高,另一方面粤港澳产业结构也存在趋同现象,经贸关系由原来互补性的垂直分工逐渐转向同质化的竞争性,三地比较优势逐渐丧失,整体产业发展效应逐步降低。
(4) 交通一体化运输效率较低。粤港澳地区目前基本形成了涵盖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等多种方式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区域协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由于珠江口形成的天然阻碍,且三地隶属于不同的管理体制,交通规划与建设存在行政区划分割和城市利益博弈,区域内交通一体化进程较为缓慢。
(5) 规划内容与协调机制脱节。粤港澳三地逐渐意识到区域合作的重要性,普遍接受一体化发展思路,但由于粤港澳大湾区区域规划涉及3个独立税区与多个职能部门等多方利益主体,在编制过程中易出现冲突矛盾;规划内容仍多停留在战略层面,缺少有效的规划实施路径及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