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33期 第222期
6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中央及各部委出台了系列措施。
加强生态保护
本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系统部署。针对长江流域的保护修复,提出“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意见》要求“港口、船舶修造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市设施建设规划” ,《意见》提出,实现“到2020年,长江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同时,也对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出要求,“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同时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同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对未来3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具体行动措施。文件对规划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要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二是要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三是要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落实机构改革后工作,统一绘图坐标系
7月1日起自然资源系统将全面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广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确定,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系统各类国土资源空间数据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7月1日后自然资源系统将全面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其中,涉及到空间坐标的报部审查和备案项目,全部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不再接受非2000系上报的项目报件。
推动服务贸易创新试点
6月1日,国务院批复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国函〔2018〕79号),同意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哈尔滨、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重庆两江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17个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致力于深入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该政策颁布有利于推动重庆“内陆开放高地”目标的实现。
重庆规划在行动
本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渝府发〔2018〕25号),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2.04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82%,在38个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均有分布。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重庆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渝府办发〔2018〕60号)。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要求,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3号),要求各区县政府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做到一县(区)一案、一乡(镇)一策,统筹开展新一轮两类学校规划布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75号),用于指导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渝城综管办〔2018〕10号),明确2018 年,主城区要实现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要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重庆市规划局印发了《关于推动全市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工作开展规划师下乡试点的实施方案》(渝规发〔2018〕54号),首批共9名乡村规划师被派驻到试验示范重点乡镇,指导镇、乡、村规划实施评估和修编工作。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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