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尺度的设计对象,贯彻城市形态整体性思考
中国城市设计所要应对的对象范围主要涉及范围以平方公里计量的城市形态,其社会需求和数量远远大于中小尺度的、以物质形态建设为特点的局部城市设计。大尺度城市设计所涉范围大致类比成中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控规编制单元及以上尺度的规划编制单元。通常,对于局部的形态变化和引导控制,专业人员可以根据经验和建筑学知识予以驾驭,这也是基于视觉美学原则的传统城市设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但当下中国城市设计常常依托法定规划编制的规模尺度,动辄涉及数平方公里乃至数十平方公里的城市地区,已不是用常规的城市设计概念、原则和技术方法即可轻易掌控,经典城市设计原理对此已然失效。
当城市设计的对象达到全局空间形态的尺度,就必须用新的理论分析方法和技术辨析手段揭示城市空间形态要素系统、建构机理乃至演化规律。数字化城市设计一般需要不同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跨界”集群组织,特别是与各种专业性城市规划编制人员和精通数字运算的专家分工协作完成。近年来,大量总体城市设计的设计范围在数百平方公里以上,已经远远超出传统城市设计的操作范畴,在这些项目实践中,全尺度的设计范畴使得对于城市空间的整体性思考得到很好的贯彻。
(二)数字化的设计方法,带来革新性的城市空间认知与思考方式
数字化实体虚拟是市民与城市建设决策者参与规划设计并与专业人员沟通的常用方式。早期的城市空间数字化是通过CAD、电子图学(CG)和VR、卫星影像、照相测量、GIS等实现的,正是这些技术使得城市景观的视觉数字化与城市信息的整合成为可能。国内外不少城市的规划管理部门已经有了不同精度的三维立体的城市空间信息数据库,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在柏林、格拉斯哥、赫尔辛基、洛杉矶等城市,已经在此基础上初步实现了寻路、导览和虚拟旅游等互动式的数字城市功能。谷歌地图中的Panoramio,可以通过人们上传的海量照片,使电脑前的用户拥有身临其境的视觉感受。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数字技术的日新月异已经使城市设计技术创新成为可能。数字技术深刻改变了我们看待世界物质形态和社会构架的认知和看法,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全新的世界认知、知识体系和方法建构。例如,基于夜间灯光亮度和密度分布所看到的世界城市化整体图景(比数字表述更加整体直观)、基于交通时间可达性而形成的世界地图(不再是以往仅仅以物理空间及其城市之间的距离为依据),以及根据相关历史信息绘制的数字化历史全息地图(将城市历史信息可视化并进行空间关联)等。
大数据加深并改变了人们对城市形态和空间组织规律性的认识,一定程度上重构了人们心目中对城市形态的理解,其数据库已经成为城市设计全新的成果形式,而且可以直接植入当下以信息电子化为特征的规划管理。数据库成果同时可以通过整体关联联动的方式,实现持续完善的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