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改革的背景下,规划设计院由事业单位转型为自负盈亏的民营企业或国有企业。与此同时,规划设计院仍肩负着制定地方发展战略及解决社会问题的重任。因此,规划设计院既区别于应用型的研发机构,又不同于纯学术的理论研究机构,是民间智库的典型。在新型智库建设的过程中,规划设计院应发挥民间智库的优势,在高效输出技术的同时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以促进区域融合及社会和谐发展。
(1) 设立专门研究部门,将智库建设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
规划设计院智库建设可参照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将研究部门设为与经营性部门同级的一级部门,由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共同领导。经营部门实现盈利和积累实践经验,研究部门深入城市发展研究和提供公共政策建议。同时,规划设计院研究部门应结合规划设计院的实践项目,在规划设计院部门之间建立研究资源的整合共享机制、研究人才的借调流动机制、研究成果的传输扩散机制等,以促进人才资源及成果信息的整合利用。
(2) 保持与政府的紧密联系,并恪守研究的客观立场。
当前,我国智库全面参与公共决策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在此背景下,城乡规划智库作为服务于政府决策、解决城乡发展问题的研究机构,更应加强与政府的“政智”合作。我国城乡规划设计院及政府相关部门都不乏城乡规划行业的人才,建议借鉴布鲁金斯学会的做法,在城乡规划行业研究机构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建立“旋转门”机制,这既能促进研究人员的综合发展,又有助于规划设计院的工作重点从规划研究转化为政策实践。同时,从解决社会问题角度出发,规划设计院应立足于地方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站在中立客观的角度,通过理论探索、发掘政策缺陷,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3) 拓宽视野,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立足国内,胸怀全球”作为智库建设的重要标准,其也对城乡规划的研究领域提出了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就研究领域全球化而言,如今国内政治经济国际化、国际政治经济国内化的趋势愈发明显,针对城乡发展及城乡治理的研究应站在全球高度展开。就合作方式而言,通过举行国际论坛、吸纳国际化人才及开展国际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等,积极拓展前瞻性研究领域并提供具有影响力的研究。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入,城乡规划行业发展也应放宽视野,与国际城乡规划学科充分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富有前瞻性的研究领域,以利于我国城乡健康发展和政府治理良好转型。
(4) 建立规划设计院联盟机制,促进各规划设计院之间的合作。
城乡规划设计院通过完成地方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项目,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知识。然而,在规划设计院之间由于缺乏系统的合作机制,导致规划设计院的合作仅限于项目型的组织合作,规划研究信息和数据难以共享。为最大限度地利用各规划设计院的信息与资源,建议由国家城乡规划行业协会、学会和省级规划行业协会牵头,从顶层设计角度出发成立城乡规划行业智库委员会,由委员会通过统一平台及时进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机构合作,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率的研究机构融合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