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旧城的保护范围是指明清时期北京护城河及其遗址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城市区域,包括北京市二环路内和德胜门、北护城河地区以及南护城河,总占地约63.8平方公里。为统计便利,旧城规划范围指二环路以内(以道路中心线计)区域,面积62.5平方公里。
【2】 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从整体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3】 包括:(1)保护和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2)注意保持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3)保护与北京城市沿革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4)保持原有的棋盘式道路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5)吸取传统民居和城市色彩的特点;(6)以故宫、皇城为中心,分层次控制建筑高度;(7)保护城市重要景观线;(8)保护街道对景;(9)增辟城市广场;(10)保护古树名木。
【4】 指首都功能核心区,即目前北京东城区、西城区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92.5平方公里。老城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之内。
【5】 指在北京传统平房区中,与老城整体格局保护关系密切、对传统风貌有重要影响的区域,现状面积约1.8平方公里。
【6】 传统平房区指北京老城内集中展现北京传统风貌的成片平房地区。老城内现状传统平房区约26.2平方公里,其中33片历史文化街区约20.6平方公里,风貌协调区约1.8平方公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约3.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