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未来三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将重点把握好“一三五”,即“一个总体要求、三步走路径和五个方面任务”。
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地区将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实施“十项工程”任务,全面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全面增加农民收入、全面缩小城乡差距、全面提升农村精细化管理水平。
全面开展农村地区环境整治,完成郊区主要道路沿线、旅游区及重点场所周边1000个左右村庄的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创建,重点是布好点、划好线,探索总结出好的方式方法,为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打牢基础;
通过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工作由点、线向周边有序纵深推进,再完成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建设任务,逐渐形成面上辐射,接连成片;
2020年,基本完成所有村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大体用三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分批次推进,加快实现农村环境整治以点为基、串点成线、连线成面,使一个个“盆景”连成一道道“风景”,形成一片片“风光”,为美丽北京增光添彩。
就是《实施意见》所确定的10项具体建设任务,归纳为“编规划、治环境、强服务、重治理、建机制”五个方面:
第一,编规划,就是要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必须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依据,坚持规划先行。
村庄规划编制要坚持“三原则”。
统筹编制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坚决杜绝“翻烧饼”“拉拉链”的现象;
确保每一个村的规划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村民的评议。
第二,治环境,就是要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村庄绿化美化、产业绿色发展。
突出“清脏、治乱、增绿”六个字抓好农村环境整治:
就是要聚焦垃圾乱倒乱放、污水横流、厕所脏臭等农村环境顽疾痼症,突出抓好卫生死角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卫生问题,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村公共厕所基本达到等级标准、农村户厕基本达到无害化要求,完成1500个左右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全市农村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就是要加大对农村现有违建的拆除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严格控制城里人到浅山区沟道违建住宅,坚决杜绝小产权房、大棚房;
就是要从“山要青、田要绿、林要密、河要畅、水要蓄、地要湿、湖要连”等各个角度,因地制宜地栽树种草、修渠引水,以绿治脏、以绿净村、以水提气,让村在林中、水在村中、人在生态和谐之中,不断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第三,强服务,就是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品质。基础设施领域,会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灯、电、燃气、通讯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目前南部七区平原地区村庄基本实现了“无煤化”,2018年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无煤化”;公共服务领域,会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水平,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中心村为核心的30分钟公共服务圈全覆盖。
第四,重治理,就是要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促进乡风文明。注重党建引领,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首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化是核心,文明化是关键,促进农民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的文明化,让农村变得“村美人更美”;加大力度挖掘和保护传统村落。
第五,建机制,就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的长效管护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管护、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机制,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精细化管理;
建立管护队伍,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稳定高效的管护队伍,确保农村环境整治不反弹、治理见长效; 落实建设资金,市有关部门已研究制定各项基础设施管护资金标准,市级每年安排包括管护资金在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对各区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各区也会安排相应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