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91期(2018年第2期)
2017年12月,各部委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要求,探索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推动人民城市建设。本月政策以解决民生及区域不平衡问题为主,本期以特色公园、公共健身、特色小城镇、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等为关键词进行梳理。
特色公园
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发布了第四批16处国家矿山公园资格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907号)(下称《通知》),国家矿山公园自2005年由国土资源部批准建立,现已设立4批88处。国家矿山公园与普通的公园不同,是以展示人类矿业遗迹景观为主,具备研究价值和教育功能,可供人们游览观赏、进行科学考察与科学知识普及的特定的空间地域。
重庆现有3个国家矿山公园资格,江合煤矿国家矿山(第二批)、重庆渝北铜锣山矿山公园(第四批)、重庆万盛矿山公园(第四批)。
重庆江合煤矿国家矿山
重庆渝北铜锣山矿山公园
按照《通知》要求,一是编制规划,按照《国家矿山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厅发〔2014〕2号),完成国家矿山公园规划的编制和发布;二是完成建设,要求3年内按照《国家矿山公园验收标准》完成矿山公园的建设,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正式命名。
公共健身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1号),重点从集约节约用地出发对城市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用地提出了控制要求。该指标提出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应当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社会停车场,兼顾满足公共体育和健身休闲需求,开放公共绿化空间。同时,对公共体育场(馆)、游泳馆的用地类型、主体建筑及配套设施类型、不同坐席数的用地规模都进行了明确。我市在2014年颁布了《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在实施三年后,可结合新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研究。
特色小城镇
重庆黔江濯水镇
国家发改委、国土部 、环保部、住建部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对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把握内涵,准确定位。要求“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
二是因地制宜,遵循规律,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要从实际出发,科学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布局,走少而特、少而精、少而专的发展之路,避免照搬照抄;
三是立足实际,注重特色。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以特色产业为核心,兼顾特色文化、特色功能和特色建筑,防止同质化竞争;
四是“三生融合”,提升服务。科学规划特色小镇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强生活服务功能,构建便捷“生活圈”、完善“服务圈”和繁荣“商业圈”;
五是节约集约用地,控制规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划定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发展边界。规划用地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体育和农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
六是严守生态,加强治理。严把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产业准入关,防止引入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加强环境治理设施建设。重庆现有1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4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可按照《意见》要求加强规划建设。
乡村振兴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
一是提出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
二是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
三是奖励存量建设用地利用行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四是鼓励土地复合利用,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活动场所。
全域旅游
2017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全域旅游”概念,目前,国家旅游局先后公布了2批共计500个城市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其中重庆市渝中区、大足区、南川区、万盛区、巫山县为首批,奉节县、武隆县、石柱县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山水之都、美丽重庆
12月7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17]42号)(简称《意见》),提出建设“山水之都、美丽重庆”全域旅游品牌目标,并做强“大都市”国际旅游目的地、做优“大三峡”黄金旅游目的地、做靓“大武陵”精品旅游目的地,构建从市到区县、乡镇、村四级旅游目的地支撑体系。为保障旅游用地需求,该《意见》提出编制《重庆市旅游产业用地专项规划》。
此外,本月市规划局还印发了《重庆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使用管理办法》(渝规发〔2017〕131号)以及《重庆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渝规发〔2017〕133号),推动规划信息化建设。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