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92期(2018年第3期)
【浙江省】是全国第二批开展省域空间规划的改革试点省份。早在2014年,浙江省就部署编制了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6年3月,又签订了《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合作协议》,并形成了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研究报告和工作方案,为全力推进省级空间试点规划,构建结构合理、生态文明、功能优化、产城融合的空间格局,打下了坚实基础并总结了相关经验。
一是注重空间预警。
浙江省资源相对短缺,在省域空间规划中,以维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对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城市发展的基本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以容量为门槛,摸清城乡建设、基础设施、耕地、山林、水系等各类用地的现状规模以及人口、产业及各类设施的空间分布,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发展目标、空间布局。
二是建立底线思维,促进可持续规划。
浙江“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先天条件与各地区位、地理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工业发展的空间局限性,必须从区域生态安全、水源涵养、为后代保留发展余地的角度,重新审视发展思路,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是国土开发与承载能力相匹配。
坚持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分类保护与综合整治相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相统一的理念和方法,优化省域空间组织和结构布局,提高发展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
统一规划基础,创新空间规划体系
一是统一基础数据。建立浙江省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库,统一用地分类,形成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二是统一目标指标。综合省域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管控要求,科学设计空间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三是统一管控分区。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整合形成全省协调一致的空间管控分区。
四是统一指标体系。建立省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从规划期限、目标、内容等方面,理顺空间关系,指导省域空间优化布局。
五是创新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三个层面的城乡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即宏观层面的“省域空间规划——城市群规划——设区市市域总体规划”;中观层面的 “县(市)域总规——分区规划”;微观层面的“控规——修规”。
六是规划一张图,城乡全覆盖。以“多规合一”试点为契机,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平台,开展省域、市域、县域多层级规划编制工作,形成“规划一张蓝图”,综合协调各类空间布局和城乡各项建设活动。
注重空间统筹,落实空间管制
一是促进空间统筹。努力构建空间规划管治体系。统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严格划定基本农田、生态绿地等非建设用地范围,按照城乡覆盖、集约利用、有效整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
二是推动空间衔接。明确定性(定目标)、定位(定坐标)和定量(定指标)的关系,实现省域空间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在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上协调统一。
三是优化配置空间资源。构建省域空间规划体系,以战略为引领,以空间为支撑,确定空间布局总体结构,明确生活、生产、生态的发展愿景,科学确定开发边界和建设用地规模。
四是有效落实规划空间。合理划分保护区域,落实禁建区和限建区,研究生态承载力和空间发展的容量,优化和管控生态安全、风景和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空间。
五是实现空间管制。以空间资源分配为主要调控手段,通过制定“空间准入”规则实施空间管制,实现其由虚调控型规划转向实调控型规划。在规划中合理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严格划定 “蓝线”、“绿线”、“紫线”、“黄线”,并制定明确的空间管治措施,调控空间资源。
一是正确把握相关空间关系。正确把握“整体与局部”、“长远与近期”、“刚性与弹性”、“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关系,“核心与腹地”、“平原发达地区与西部山区”、“敏感地区与一般地区”的关系,分类指导,对战略性资源、城乡空间进行合理安排。
二是促进城市空间优化布局。探索浙江省域特色发展之路,加强与长三角大都市圈的发展合作,探索整合资源,实现互助互利、分工合作、协调发展之路。
三促进区域竞争合作。推进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建设,“立足长三角,接轨大上海;竞合苏锡宁,联动杭甬温;东联嘉湖绍,西接衢皖赣”。实现 “产业互补、市场互通、体制互融、政策互联、资源互用”,形成“区域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是加强空间对接互动。推进杭州大都市经济圈建设,加强杭州与湖州、嘉兴、绍兴等相邻地市的合作发展,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规划对接、交通对接、城市对接、工业接轨、农业接轨、居住接轨,旅游联动。
五是推进省域协调发展。推进网络化大都市建设,实施“规划共绘、设施共建、市场共享、产业共兴、环境共保”,实现城乡紧密融合、市县联动发展。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