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以上对总体指标分布的分析和现实案例的解读,建议在标准设置中应该重点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 在总体指标方面,在城乡一体化不断加速的趋势下,应当重点考虑小城镇的收缩问题。由于目前区县的产业重心主要集中在区县城,区县内部的人口转移趋势也是往城区集中,对于大部分区县小城镇而言,用地闲置、动力不足是小城镇较为普遍的状况。因此,在立足于服务周边农村、提升人居环境的目标上,如何实事求是地提出小城镇的人均用地控制指标,以应对目前小城镇的收缩问题,并防止在规划编制当中对指标盲目做大,是小城镇用地标准设定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2) 在分项指标方面,如何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与山地特征提出各类用地的控制要求,是对指标具体细化的内在要求。在居住用地方面,小城镇居住用地对于其他功能的兼容程度相对较高,相比现行标准的规定,应当在用地分类方面强化用地兼容和功能融合的同时,适当提高居住用地的标准。在公共设施方面,应当重点强化设施的类型配置,尽量向现行标准、规定看齐。在道路交通方面,应结合山地特征适当提高相关规定中的道路比例。在绿地方面,建议在用地分类上考虑生态绿地的重要作用,在规划布局当中重点考虑其服务半径和实际利用的问题。
(3) 在特殊功能的用地上,应结合用地机制的设置对用地需求进行保障。针对工业型或旅游型的特色小城镇,由于市级规划对产业指标的投放主要放在区县域的层面,因此针对小城镇的工业用地需求和旅游用地需求等特殊功能用地需要,需要在区县域层面进行统筹平衡,这样一来可以充分调动全域的产业资源,集中高效地配置产业指标;二来也可引导差异化发展,避免造成区县内部小城镇发展的功能趋同和同质化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