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体系改革,全面开展规划期至2035年的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明年全部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积极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标准体系,编制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三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部分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
切实抓好城市生态建设,建立城市生态建设评估考核标准和机制,提高生态建设水平。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为载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宜居性。积极创建绿色城市、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坚持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全面开展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行动,从群众关心的小事、身边事做起,开展城市环境整治,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大力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