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常态下城市发展的挑战,新时期的城市设计管理将吸收精益观的价值精髓,体现“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全新内涵。
城市设计管理的高质量是指管理可以有效地落实设计意图。这就需要从管理内容、方法和制度保障三方面做出支持与响应。管理内容是管理执行的重要依据,其涉及的要素和内容本身的清晰性与指向性将直接影响城市设计管理和实施成果的质量。管理方法是确保管理有效执行的工具,不仅包括组织机构内部涉及人员与事务等行政工作的管理方法,还包括行政机构对城市物质空间形态的动态管理。而制度则是对内容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保障。
城市设计管理的高效率是指在可持续的管理体制和过程下,花费更少的管理成本(人力和资金等)完成管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因此,管理体制、过程和成本是实现高效率的关键要素。其中,体制是管理运行的总体框架,反映组织中的权力与关系格局,涉及到各部门的权责范围与部门间的相互关系,可持续的管理体制强调的是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过程是对于各项工作分阶段地组织与执行,可持续的过程意味着各阶段、环节的衔接连贯顺畅。成本是为了实现管理目标所耗费的各类资源,包含时间、资金、人力和物料等。
城市设计管理的高效益是指综合效益,包含个体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层面。个体效益是高效益的根基和源点。它是从市民的需求和利益出发,为其日常生活和个人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并兼顾其与城市的情感联系,树立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社会效益是高效益的主体和动力。它是从城市的发展需求出发,为城市和地区带来更多的经济发展机会,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同时在彰显地域特色、修复生态环境和传承当地文化等方面做出贡献。因为综合效益涉及到多方主体的利益,所以需要建立相关机制在全过程中发挥协调与制衡作用,促进城市设计的持续改善,以获得更高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