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厌倦。”
文哥用夹着烟卷的手指摸了摸左臂上的纹身。层层叠叠的牡丹花里,是一颗阴森感不足的骷髅头,旁边绕了一只晕头转向的蝴蝶。岁月没能将那些生硬的线条打磨圆润,反而因为膨胀与模糊,显得愈发青黑粗糙。
“我有些厌倦城市的生活了。”文哥继续说。
“那你可以回老家啊,家里还有地吗?”
“当然有,还有二十多亩田哩!”
“……那你干嘛不回家?随便种点什么,树啊什么水果啊,在网上卖嘛,住哪里又不搭噶的咯。”
“嗯。”文哥又摸了摸花臂,似乎能让人想见一个新土豪的冉冉升起。
“江湖那套现在不管用了。”文哥叹了口气,但是有关回家的话题,他没有再继续下去。
文哥的兄弟在城里办了厂,一年少说也能赚个五六十万,比起普通的都市白领,那是滋润得多。说到兄弟,文哥有种掩饰不住的自豪,但是跟着兄弟干了几年杂役后,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让他想重新找找路子。
但是,这几年不比从前了。在城市的日与夜、喧嚣与沉默之间,许多席位被悄然无声地撤走——尽管那些席位,原也谈不上什么温暖舒适。
对文哥这样的人来说,城市是个旅店,而在这个凉风习习的秋日的下午,谈话着的人们,还有大门外那些来来去去的红男绿女,谁又不是旅店中的一员?至少,文哥还拥有挂着“现在时”标签的二十亩田——尽管那并不能构成一个选项。
于是忽然想起了一首老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