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空间》22辑:栖水筑成——滨水地区规划创作与实践
香港以维多利亚港的美景闻名世界,而香港积极领先的规划研究实践一直以来也对国内规划界产生着重大影响。对维多利亚港的控制,除了遵循全港法定规划控制体制,还编制了《海港及海旁地区规划研究》(2003),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中也针对维港美景制定了设计导则。
一、维港规划控制背景
香港城市规划的主要决策机构是土地发展委员会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前者制定全港长远发展策略和规划标准,如全港性的整体指导纲领文件《全港发展策略》和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后者对确定开发的土地制定法定图则草案《分区计划大纲图》,与《建筑物条例》(香港立法局制定)共同构成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筑物管理的主要技术文件。
而香港规划署则负责执行上述两机构及其附属委员会交办的事务。如进一步拟定政府内部使用的执行图则《发展大纲图》和《详细蓝图》作为施政依据,及对土地用途和开发提出具体要求作为《土地批租契约条款》的依据。《土地批租契约条款》是规划控制微观上的最小技术单元,其内容包括 :每块土地的用途、地积比、楼宇覆盖率以及应建的各种辅助建筑、公共建筑,包括交通、环保、消防、绿化等设施工程。
二、《海港及海旁地区规划研究》
香港《海港及海旁地区规划研究》是香港近期针对维港核心滨水区所进行的较为全面的一项研究。研究范围广阔,几乎包含了都市区的所有水岸;研究范畴涵盖了功能、交通、设计、旅游、实施等诸多方面;成果形式包含规划大纲、设计大纲、滨港区规划、核心区旅游规划以及重要节点的行动规划等,层次和内容丰富。研究成果被纳入香港《都会计划》,并成为其主要策略,以指导相应地区法定规划——分区计划大纲图的编制,确保其目标最终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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