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网上申报
本次所有申报项目,均通过“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1、省级部门通过登陆系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择优予以推荐。填写推荐项目基本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该项目的“项目推荐码”、“项目推荐表”,各省将项目推荐表(一式三份)打印盖章后给各申报单位。
2、申报单位取得“项目推荐表”后,通过登陆系统完成单位注册进行项目申报。录入“项目推荐码”,系统自动对应该申报项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工作。
3、申报项目经各组织单位复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可通过系统打印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纸质和电子光盘材料申报
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复核后,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各组织单位。
1、项目基础材料
(1)项目申报表(原件,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2)申报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评价意见或专家会评审最终意见(原件)。其中法定规划应附项目批复文件,修建性规划项目应附完整的实施照片;
(3)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规划行业组织出具的“项目推荐表”(原件);
(4)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原件,有合作单位的提供);
(5)申报单位资质证书或相应等级认定证书的副本(复印件,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证书);
(6)项目省级获奖证书或省级评优公告文件;
(7)勘测、信息专项的项目应附技术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
以上材料的有关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并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一式三份,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规划行业组织保留一份,报送两份。
2、项目正式成果(含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图册等)一套,装订成A3或A4开本。
3、项目电子光盘一份,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1)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规划设计图、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或PNG。
(2)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PPT或MP4,大小不超过100M,分辨率1280*720,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配解说不配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