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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双修”试点城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落实《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和《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通过城市“双修”工作探索形成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模式,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补足城市短板、促进城市发展模式转型,营造美丽宜居、公平包容、活力共享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吸引高端资源和高端人才的聚集,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我市的环境优势和文化特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塑造整洁、美丽、精致的城市空间环境,提升居民素质,建设两岸同胞情感融合的共同家园,将我市打造成为内外兼修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到新中国成立100周年,在全国率先成为集中展示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样板城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双修”试点工作,形成一批示范项目、总结一套规划方法、形成一批技术导则和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成为全国可借鉴的示范。
1、形成一批示范项目。结合试点要求,选择一批操作性强、对“双修”重点难点问题有破题和示范作用的项目集中攻克,运用最先进的规划理念和方法,最前沿的工程技术,大胆探索和创新,为全国“双修”工作作出示范。通过示范项目,总结规划与建设经验。
2、总结一套规划方法。对城市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从城市总体、专项、项目三个层次强化规划指导作用,协同既有规划体系,保持规划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同时加强对规划中新技术方法的总结。
3、形成一批技术导则。推出一批关于街道整治、社区更新、美丽乡村建设、工业区更新改造等方面的技术导则,展现高水平建设城市的先进理念和方法。
4、形成一套工作机制。建立由专业机构评估、专家定期咨询、公共广泛参与、工作绩效考核、地方立法保障五个系统构成的“双修”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1、规划统筹组
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开展现状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双修”近期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协调各专业组工作组织、工作进展、规划内容、项目拟定等相关事宜。搭建政府部门和技术部门间沟通交流平台,开展专题和专项研究,编制一批技术导则,加强对城市“双修”项目的技术指导。聘请规划师、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起草相关工作文件、组织相关会议。
2、山体修复组
负责开展山体修复专项,梳理市域山体现状与废弃采石矿山,根据城市山体受损情况,采取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修复工程措施,制定近远期实施目标,同时探索山体修复利用模式。明确山体修复的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
3、水体修复组
负责开展水体修复专项,工作内容包括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完善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加大区域水利设施建设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把小流域综合整治与景观提升结合起来,促进小流域区域产业转型及旅游发展。明确水体修复的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
4、近海海域修复组
负责开展近海海域修复专项,工作内容为划定市域滩涂、湿地、岸线保护范围,确定各类岸线的保护措施,制定红树林等原生植被培育保护工程及无居民海岛的保护。明确海域清淤等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
5、交通优化组
负责开展交通优化专项。聚焦对外交通衔接与内部优化两个方面。整合梳理既有交通相关规划与研究工作,提升区域对外枢纽节点功能,江海一体的水上交通,明确城市快速路成网的交通骨架,具体节点的缓堵方案,打通断头路实施、远景目标与近期任务结合,明确交通优化的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
6、市政提升与城市增绿组
负责开展市政设施补齐及城市绿化提升专项。市政设施提升方面重点梳理现状市政设施不足、存在问题突出的区域,统筹配置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及宜居度。结合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和存量空间再利用补充城市绿地,打造城市绿道绿廊,构建城市绿地景观系统。明确市政提升与城市增绿的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
7、公共设施提升组
负责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提升专项。全市一盘棋统筹配置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公共服务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及形象,分区、分类、分时序的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的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
8、老旧社区改造组
负责老旧社区改造专项。组织对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改造,开展城市街区立面的修复和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组织对重点路段、区域的夜景照明改造提升。整治城中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明确老旧城市社区和乡村社区改造的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
9、旧城保护更新组
负责旧城保护更新专项。对旧城区、旧厂区、旧村等存量用地进行盘点,研究厦门存量用地改造模式和实施策略。加强历史街区和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明确旧城保护更新的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