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拆除自建房 变花墙悬挂公约
记者在内务部街34号院和演乐胡同83号院看到,两个院子的居民们以及院落更新改造设计师们,将《小院公约》正式悬挂在院内的墙上。其中,演乐胡同83号院挂公约的墙曾是居民翟先生的自建房,如今却承载了居民们美好的愿望。

72岁的翟先生是孤寡老人,也是演乐胡同83号院居住时间最长的居民,他60年来一直居住在院落西南角的小屋内。翟先生的一间自建房堵在了院门内的空地上,房子不大,只能容下一张单人床,且长期闲置无人使用。

▲ 改造前vs改造后 拆除入口违建房,增加景墙和花池
记者了解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翟先生的这间自建房曾被用来出租,每月能有一二百块钱的收入,如今虽已荒废破败,但老人家依旧舍不得拆,表示“先留着吧”。院门是公共空间,因为一间自建房,空间被挤占大半,改造在刚开始就难以推进。

▲ 改造前vs改造后
今年夏天,工作人员把“公共空间”的概念传递给翟先生,并告诉他打算在院门内设计一个花墙,种上漂亮的月季。翟先生对自建房态度从“先留着吧”慢慢变成“拆了也行”。当改造方案最后落实前,翟先生主动提出拆掉自建房,美化公共空间。对于自己的“牺牲”,翟先生说:“这院子,我住的时间最长,很多后来的住户我也不认识。以前都是各顾各的,现在我觉得咱别都想着自己,也想想这个院子。拆个房真没什么,别耽误了院子改造。”

▲ 改造前vs改造后 增加残障人士使用的扶手,增加景墙
工作人员表示,与翟先生的沟通过程,后来演化成《小院公约》中“共同遵守社区整体规划,不搞违章搭建”的条款。“居民们私下跟我们说,对翟先生主动拆掉自建房很钦佩。所以后来关于禁止私搭乱建的条款,大家都表示赞同。”工作人员说。
编《小院公约》 选小院管家 建维护基金
史家胡同风貌保护协会秘书长赵幸告诉记者,朝阳门街道首批试点改造的7个院落都将有自己的《小院公约》。每个院子的公约各不相同,由院子里的居民讨论而来。目前已有3个院落编制了《小院公约》,分别是内务部街34号院、演乐胡同83号院和前拐棒胡同4号院。

其中,内务部街34号院的《小院公约》共7条、近200字,演乐胡同83号院的《小院公约》共16条、400多字的,内容全部来自于全院居民的推敲与讨论,公约约定邻里和谐相处,共同讨论决定公共事务、共同美化院落、绝不私搭乱建等内容。

同时,这两个院落还各选出了一位“小院管家”,主要负责院内的邻里氛围营造以及环境的日常维护。经过投票选举,居民焦凤兰被选为内务部街34号院的“小院管家”,内务社区的工作人员现场向她颁发了聘书。焦凤兰表示:“我们通过协商制定了《小院公约》,邻里之间对环境秩序维护达成了共识,今后我要以身作则,把邻居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

▲ 演乐胡同83号院改造后
据赵幸介绍,今年夏天,在规划师、设计师和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内务部街34号和演乐胡同83号两个大杂院被进行了改造,原本被自建房、杂物堆砌的院子慢慢被腾空,还原出北京四合院原本的样子。经过一系列改造,居民自愿拆掉了自建房,下水通畅了、路面平整了、杂物收纳进了新装的置物柜里。

▲ 内务部街34号院改造后
自2015年起,史家胡同风貌保护协会在东四南地区开展的了“咱们的院子”院落公共空间改善项目,协会的规划师和建筑师们结合院落改造实际情况和居民诉求,编制了两个院子的《小院公约》,作为院落维护基金建立和申请的基础。

“仅演乐胡同83号院一个院子就有15户共计40多位居民,《小院公约》的编制征得了全部居民的同意。”赵幸说,两个院子还同步建立了院落后续维护管理基金,由协会和居民共同出资作为保护院落环境的延续。

赵幸表示,院落后续维护管理基金依据院落规模设定基金额度上限分为5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次,根据院落维护管理自治协议书,居民提出基金使用申请。费用由史家胡同风貌保护协会与居民共同出资,协会承担70%,居民承担30%。后续维护管理基金仅能用于院落公共空间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由社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费用按7:3比例分两笔拨付与居民,并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下一步,史家胡同风貌保护协会还将再选出几个院落进行改造,编制《小院公约》、选举“小院管家”,进一步将改善大杂院的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