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区域开发区之间由于区位、产业、要素等的邻近性、同构性和相似性等,以及开发区行政主体考核激励机制的驱动,导致基于短期利益的非合作博弈、过度竞争关系取代了良性的竞合关系,催生和加剧了区域开发区之间、开发区与城市之间的恶性竞争。正如部分学者对广州开发区和南沙开发区进行竞合关系实证分析后指出,“目前我国的经济开发区建设采取的模式普遍比较单一和盲目。抢夺资源、各自为政的现象非常严重,各地不能充分地认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进行合理规划,不能站在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有选择性地建设和开发,分工协作。这种暗自较量和竞争的做法对于全社会总福利的增加毫无益处,合作才是正道”。可见,区域产业园区群的良性发展需要从对其竞合关系的管控、引导和优化入手,区域产业园区统筹整合规划的技术体系正是借鉴多学科的空间竞争和冲突理论、空间合作和协同等理论及其分析方法,并基于区域产业园区群的合作博弈与竞合机制而设计,同时借鉴了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原理和方法。
空间竞争是空间发展的客观规律,广泛存在于企业之间、物种之间以及城市之间和地区之间等。在企业竞争领域,Cournot 于 1838 年提出了双寡头竞争模型,研究了生产同质产品的厂商如何进行产量竞争。在物种竞争领域,生物学中对于物种之间空间竞争关系的研究原理及其分析方法也非常成熟,如相关研究通过对毛竹林中毛竹个体之间的空间竞争关系分析,发现在生存空间狭小的区域,为了在有限的空间内获得短时间生长所需的资源 ( 光照、营养物质、空间等 ),毛竹个体必然进行争夺性竞争,以取得资源分配上的优势,这与同一地域内部不同开发区之间的空间竞争具有高度的类似性。由单纯竞争关系走向竞合关系与合作博弈是消弭竞争负面影响、形成良性竞争关系的重要途径。与单纯的竞争关系比较,竞合关系既承认竞争,也强调合作的重要性和价值,企业既可以在竞争中寻求合作的机会,也可以通过合作更好地展开竞争,而在合作的过程中又会产生新的竞争关系 。而基于“契约强度”与“竞合意愿”维度,竞合可分为契约性竞合、超契约性竞合及非契约性竞合三个层次,其中契约性竞合以“正式契约”为基础建构竞合关系,即“以合促争”。合作博弈 (Cooperative Games) 的概念早在 1944 年就由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在博弈论的奠基之作 ——《博弈理论与经济行为》中提出,合作博弈的基本形式是联盟型博弈(Coalitional Games) 。在合作博弈中,合作是指“大家为了共同的目标而一起行动”,通俗地讲,在行为人集合中由若干个行为人组成一个团体,他们达成一个协议且彼此合作,以一个分配方案来分配通过合作为团体所带来的总收益。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的重要区别是博弈参与者之间是否可以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通过分析竞争、竞合与合作博弈关系可以发现,在上述不同的博弈关系中均离不开博弈主体的参与,而契约型竞合关系强调“契约”的作用,合作博弈强调博弈的共同目标和“协议”的作用。对区域产业园区群统筹与整合发展而言,就是要在确定各个竞合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及其竞合关系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包括共同目标与行动方案统筹整合发展的规划,发挥“正式契约或者协议”的作用,引导区域产业园区群走向良性协作和约束过度竞争,形成一个竞合有序的区域产业园区“博弈联盟”。
区域产业园区群的竞合博弈主体即参与者主要包括相关行政主体 ( 即有关各级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市场主体( 即园区的企业与投资者 ) 和部分社会主体 ( 即园区的就业者和当地居民 ),虽然三者之间竞合的范围、领域和手段均有差异,但是也形成了复杂的博弈以及相互制衡与合作的网络。在竞合的范围上,既有在全球化层面的竞合,也有在区域性和地方性层面的竞合;在竞合领域上,主要涵盖产业、产品、市场、资源与要素的竞合;在竞合手段上,包括行政的、法律的、市场化的和社会博弈的多元手段。将上述多主体、多层级、多领域、多路径的复杂竞合网络与规划调控事权相对应进行分析、提取和整理可以发现,区域产业园区统筹发展的规划引导可以从区域产业园区整体、群体和个体三个视角切入,在区域、市域、分区和区 ( 县、市 ) 四个层面展开,从园区产业、空间、功能、共享性支撑体系、管理经营体制与政策五个维度着手,从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与规模、产业发展、空间总体布局与利用等方面构建全方位的规划引导体系,从而弥补传统规划的缺位,并提高园区群、城市群的共建共享和协同发展水平 ( 图 1)。

(1)“三个视角”:①整体视角,将全市域的产业园区作为一个完整的地域性产业空间系统进行统筹考虑,明确其定位与产业、空间与设施、服务与政策等各个系统的规划方案,以及外部协调和内部片区、组群的划分方案等;②群体视角,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将市域内产业园区按照相互关系和联系划分为不同的园区群,提出每个园区群的发展定位、目标、产业和空间利用引导,将各产业园区打造成错位发展的产业集群和分工有序的产业链;③个体视角,对于每一个重点产业园区,立足整体协调的原则,对其发展定位、目标、具体的产业准入和产业引导、产城联系与园区总体布局等提出指引。
(2)“四个层次”:①区域层次,将市域产业园区系统作为一个完整的区域生产体系,明确其在更大区域的定位以及与区域其他板块协调、共享等的要求;②市域层次,重点从产城关系、空间利用和设施共享角度对全市产业园区的总体布局进行引导,并明确市域产业园区群的功能组合、空间布局和等级规模等结构体系;③分区层次,按照市域内园区发展的联系、差异以及园区支撑条件的差异性,将全市域划分为若干分区,对不同分区的产业园区群的发展和布局进行规划引导;④区 ( 县、市)层次,从规划操作性和实施的角度,以市域内区县等基本行政单元为范围,对区县范围内产业园区系统与城镇的产城关系、园区内的产居关系等进行规划引导。
(3)“五个维度”:①功能维度,对园区承担的功能在不同层次进行安排;②产业维度,关注产业园区在不同层次的产业发展;③空间维度,考虑不同层次的产业园区空间体系和空间利用;④共享性支撑体系维度,主要是对与产业园区发展紧密相关的交通物流网络、共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划;⑤管理经营体制与政策维度,主要对园区发展的管理经营体制优化、支持政策体系建设提出规划引导和策略建议。在产业布局园区化的背景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和引导,区域产业园区群已经成为我国区域生产体系的主要空间载体和推动区域工业化的平台,并作为区域城镇化载体的区域城镇群或者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区域产业园区群与城镇群耦合、嵌套分布的关系。城镇体系规划的规模—功能—结构—网络原理,对于分析和构建区域产业园区群的整体结构、分工协同等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参考城镇体系规划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本次研究构建了区域产业园区群的空间布局结构、规模等级结构、功能组合结构、空间支撑网络等统筹协调的基本内容体系和技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