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佛山市“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一方面,佛山市已建机构养老设施66家,其中已建已运营的机构养老设施有65家,已建未运营的有 1 家。66 家已建机构养老设施的床位总数为15841 张,其中已建已运营机构床位数为12341张,已建未运营机构床位数为3500张。另一方面,我市现阶段在建机构养老设施7 家,床位数为 5004张。综上所述,现状机构养老设施(含已建和在建机构)数达 73 家,可提供床位总数达 20845张。至统计时点为止,全市入住机构养老设施老人共8157人(图1)。

此外,全市已建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共 19家,其中已建的有17家,在建的有2家,另有计划新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家。全市共可提供日间照料床位数526张(已建491张,在建35张),2015年底日间照料及短期收养服务人数 2303人,覆盖老年人群约 0.34%( 图 2)。随着佛山市老龄化的加快以及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现状养老设施供给日渐“捉襟见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总量问题:机构床位建设滞后于人口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偏低。
一方面,通过表 1 可以看出,当前佛山市机构养老设施床位建设滞后于本市老龄化进程;另一方面,养老社区养老服务使用率偏低。2015 年在广东全省养老服务体系考核中,佛山市已达到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但从目前登记付费服务人口看,托老、日间照料使用率约为0.37%,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上门服务使用率约为 3.08%,星光老年之家等配老设施使用率约 6.09%。整体而言,现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总量充足,但服务能力仍有局限,致使实际使用人数偏低,与社区养老服务人口占总老年人口7%的目标有一定差距。

(2) 结构问题:护理需求仅能满足基本部分,机构养老设施结构性失调,设施服务功能结构尚待优化。
从机构养老设施的护理服务功能看,机构养老设施护理服务相对欠缺。本次规划调研的 13 家机构中约 76% 的床位收住的是需护理老人 (即介护老人和介助老人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在身体状况衰退和自理能力减弱时对机构养老有较高的需求。但现状养老设施提供的养老服务多半仅提供较初级的生活照料,在日常保健和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医疗护理与紧急救援等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严格意义上的“护理床位”基本没有。大部分机构养老设施并无医疗卫生相关资质和能力,仅以与医院签订协议建立绿色通道的形式,即被视为完成“医养结合”。总体而言,佛山市机构养老设施的“医养结合”以浅层次结合为主,总体服务类型有待完善,医养结合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图3)。

(3) 存量问题:养老设施缺乏用地保障。
土地权属保障方面,根据权属摸查情况,已建已运营的 65 家机构养老设施中,已登记发证 ( 土地证 ) 的机构养老设施有 25 家,39 家机构养老设施尚未完善土地登记发证程序,其余 1 家需由顺德区国土部门进一步核查。从已建机构养老设施看,用地权属保障率为38%,超六成因历史用地遗留问题尚无合法手续。在规划用地保障方面,现状73家已建、在建的机构养老设施中,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规覆盖范围内的有 40 家,在规划中用地性质得到保障的有 37 家,规划用地保障率为92.5%。养老设施在规划中受到保障的情况较好,超过九成在规划中落实。但仅从控规看,保障率则明显偏低。位于控规覆盖范围内的有 31 家,在控规中用地性质得到保障的仅有 15 家,控规用地保障率仅为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