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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来自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年出版的《城市公共安全规划》,经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授权转载
世界其他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发展
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与处理,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其管理体系、法律体系和规划方法尽管结合国情、各自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但都对我们的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本节介绍美国和日本的城市公共安全规划,不仅包含空间布局方面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对应急管理的机制、组织和政策进行的安排与管理。
一、美国城市的公共安全规划
1 美国公共安全的管理体制
美国最早的公共安全管理行为出现于1803年:国会通过议案授权联邦政府为遭受火灾的新罕布什尔城提供财政援助;冷战期间为应对核战争威胁建立的民防事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公共安全管理的规范化;1950年,美国国会通过《灾难救济法》,并于其后数次修订,是美国公共安全管理的制度性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1972年,时任美国总统卡特合并诸多分散的紧急事态管理机构,成立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标志着美国公共安全管理机制的建立。
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成立国土安全部,作为联邦政府层面上的专职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并将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纳入管辖。反恐是国土安全部的首要任务,而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紧急事态的处理则仍然作为下属的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的职责。此外,农业部、卫生与福利部等非专职部门也部分承担着公共安全管理的责任。在地方政府层面,每个州和每个县都设有专职的公共安全管理部门,但彼此的级别和名称各不相同,这取决于各地经济实力和受灾频度与烈度的差别。(州)地方政府是美国公共安全管理的主体。红十字会和遍布全国各地的志愿者组织也在美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 美国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原则
全危险方法:利用同一套公共安全管理方法安排、处理和应对所有种类的紧急事态、灾难和民防需求。这种方法可以实现最经济的公共安全管理,并且能够保证任何灾难下的基本需求,又能够实现统一、高效的指挥和运作。
综合紧急事态管理系统:建立一个使所有紧急事态管理工作的参与者能够一起工作的系统,是一个通过网络化增强紧急事态管理能力的概念上的架构。相关法律制度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作了明确的分工。
紧急事态管理的生命周期:依据灾难的发生周期,将紧急事态管理的活动、政策和项目分为四个功能区:减轻(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应对(response)和恢复(recovery),它已经成为现代公共安全管理中广为接受和采用的理论。
建立韧性社区(resilient community):社区在灾害中表现出柔韧性,道路和公共设施等生命线系统能够持续运转,社区的邻里和企业、医院和公共安全中心坐落在安全地区,而不是已知的高风险区。
3 美国国家应对框架
《国家应对框架》由国土安全部制定,颁布于2008年3月(其前身为颁布于2004年的《国家应对规划》),是国家应对所有灾害及紧急事态的引导,涵盖从地方到国家层面的不同尺度。《国家应对框架》分为核心内容与附件两部分。核心内容介绍个人、组织、私人部门及各级政府在紧急事态中的角色和责任;协作的结构与整合;实施规划等内容。附件包括了15个紧急事态支持功能,阐释联邦政府对紧急事态的支持机制,具体到交通、通信、公共工程、消防、公共卫生与医疗、能源、外事等方面;附件还对生物、灾难性事件、食品、核事故、恐怖袭击等10类突发事故的应对措施作了介绍;附件的第三部分内容是描述了其他的支持机制,包括基础设施、财政、国际协作、部落的协作、支援者与捐赠管理等。
二、日本城市的公共安全规划
1 日本灾害管理的法律体系
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与美国将反恐作为公共安全规划的重点不同,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对自然灾害的防御管理。
目前,日本的灾害管理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基本法体系”、“灾害预防法体系”、“灾害应急对策法体系”和“灾害恢复、重建及其财政金融措施法体系”等,各类体系下的法律如表1-1所示。其中基本法律体系中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的基本法律。这一法律一方面在行政体制上对各级政府在灾害防治中的职责作出了规定,同时以法律形式确定了需要制定的各类防灾计划并对灾害发生后的财政金融措施进行了明确。防灾法律的设置体现了日本未雨绸缪的防灾思想,如《东海、南海地震灾害管理促进特别措施法》是为了应对具有较高发生概率、但尚未发生的日本的东部海域、南部海域地震而设立的。
表1-1 日本的灾害管理法律体系
2 日本灾害管理的行政体系
日本灾害管理的行政体系包括中央政府、都道府县政府【相当于我国的省级政府】、市町村政府、制定公共机关、制定地方公共机关、全国和地方性的各类公共事业机构。
在国家层面,日本内阁专门设立“防灾担当大臣”一职位;同时设有中央防灾委员会,由内阁总理大臣担任主席,委员包括防灾大臣在内的多名内阁部长,而日本银行总裁、日本红十字会会长、NHK总裁和NTT总裁【NHK为日本国家电视台、NTT是日本最大的通信公司】、专家学者都作为委员在列。中央防灾委员会负责防灾基本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推进,相关行政和公共机关负责具体防灾业务的实施。在地方政府层面,各都道府的知事和市町村长一般直接负责本地的防灾事务,并设立相应的防灾委员会,制定本区域的防灾计划。当需要跨行政区域进行防灾协调工作时,则设立“防灾委员会协调会”,共同处理灾害应对事务。
3 日本的防灾计划
防灾计划在日本规划编制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不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而是有着与城市规划同等地位和法律效力的综合性规划。日本的综合防灾工作主要通过“地域防灾计划”得以实现。其主要内容一般由规划总则、灾害预防规划、灾害应急和恢复规划等方面组成。
规划总则首先对规划区域的现状进行分析,然后对灾害进行情景模拟,接下来明确防灾的目标、对策和职责分配。灾害预防规划中,提出防灾都市建设策略,并与城市更新相结合,基于防灾需要,对开放空间、道路、桥梁等进行整治;并从硬性措施、软性措施(防灾教育、防灾演习、防灾志愿者制度建设等)两方面促进防灾能力提升。灾害的应急救援体制包括消防、危险物、大规模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应急、警备、交通和紧急输送、协作援助和请求派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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