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源于青海省南部的长江、黄河、澜沧江这三大河流维系着全国乃至亚洲水生态安全的命脉,是全球气候变化反应最为敏感的区域之一,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之一。
去年4月13日,我国首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在这一区域设立。今年6月2日,上述《条例》经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首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各项管理与保护工作今后将有法可依。
《条例》规定,禁止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内采矿、砍伐、狩猎、捕捞、开垦、采集泥炭、揭取草皮;禁止擅自采石、挖沙、取土、取水;禁止擅自采集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引进和投放外来物种,捡拾野生动物尸骨、鸟卵等。
该《条例》还对未经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进入园区开展科研、设置张贴广告、使用无人飞行器等行为制定了相应处罚措施。
“国家公园是一个红线,划入红线,就会有相当严格的产业发展限制与严厉的管理法规,违者将受严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但如果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以及通过与在国家公园之外更大范围区域的统筹发展,是有望对当地经济起到提升作用的。”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李晓南说,除明确社会各界在国家公园内的权利义务外,该条例还进一步细化了各级机构的生态保护职责,将未来园区规划建设、访客管理等工作纳入更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唐承财表示,“国家公园的管理权需要约束经营权,生态意义始终是放在首位的。”他进一步表示,两权之间有所侧重,管理权把握面更宽,会对经营权提出一些决策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