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66期(2017年第37期)
中国台湾地区是典型的地狭人稠山地地区。受特殊的地理板块、气候因素的影响,各种自然灾害诸如台风、洪水、泥石流、地震等频发。台湾已被联合国列为全世界最容易遭受自然灾害侵袭的地区,各种自然灾害往往带来极为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台湾在灾害防救方面拥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在计划组织、空间规划、教育普及等方面,对山地城市重庆的灾害防救及规划保障等具有借鉴意义。
△制定灾害防救计划。
台湾灾害防救计划主要分为灾害防救基本计划、灾害防救业务计划和地区灾害防救计划三大类。
一是重视灾害防救基本计划,是由台湾“行政院”灾害防救委员会拟定的,针对台湾地区整体性、长期性灾害防救的,涉及各行业业务计划与地区的防灾战略计划。
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灾害防救业务计划,是由中央灾害防救业务主管机关,针对各行业的灾害防救,制定的该行业的防救计划。
三是分区分类制定地区灾害防救计划,是由直辖市、各县、各市灾害防救会制定的灾害防救计划,主要以灾害防救基本计划、相关灾害防救业务计划及地区灾害发展形势及特征为依据,明确各个地区信息收集汇报、灾害预防预警、防灾措施、灾后重建对策,以及各类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运输、调度和发放等。
△完善灾害防救组织与职能分工。
形成分层分级的灾害防救体系,在行政体系内部按照灾害的不同类型,划分了对应的中央灾害防救业务主管机关。如地震、台风、重大火灾、爆炸灾害归属“内政部”管辖;寒灾、泥石流、森林火灾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业务范畴;空难、海难及陆上交通事故归属“交通部”业务范畴;洪水、干旱、油气管线、输电线路灾害、矿灾归属“经济部”业务范畴;毒性化学物质灾害归属“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业务范畴。
△合理制定都市防灾空间系统规划。
台湾都市防灾空间系统规划属于“都市计划与非都市土地使用编定”层次的专项空间规划。
一是分层分级进行防灾空间系统规划,将都市防灾空间系统分为三个子系统,分别为:防灾避难圈划设、防灾据点指定及防救灾道路系统划设。
二是合理划定防灾避难圈,依据区域地理与实际空间条件,配合避难行动进行的模式与范围,因地制宜的划定一定防灾避难圈域,作为防灾避难相互支持的最小单元,同时也是警察、消防、医疗、物资等其他救灾空间系统的基本规划单元。防灾避难圈划设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用地布局、道路系统、各类建筑、救灾点、灾害防救民意调查等详细情况,每个防灾避难圈避难人员数量应以3.0~4.5 万人为准,且自发性避难范围应以中小学学区为主,所有人员能在 5~10 分钟内步行至1平方千米以上的避难场所。
三是根据五大空间系统,合理安排人员紧急躲避和生活的场所,针对都市公共空间防灾据点规定,分为避难生活、医疗、物资、消防、警察等五大防灾空间系统,合理安排人员紧急躲避和生活的场所:靠近自宅,可以就近处理待援救济以及财物登记等事宜;地势空旷、有安全感 ;环境熟悉,有归属感,互相认识、互相照应;有人管理,相关设施尚可,治安良好。
四是协调防灾空间与都市道路系统规划,建立完整、通畅、覆盖全域的道路网系统,加强道路系统与各防灾空间系统之间的联系渠道建设。
△强化防灾教育与普及。
一是重视全社会的灾害防救文化建设,把灾害防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向公众拓展和普及。
二是注重学校灾害防救教育,在中小学实施防灾教育是现代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目的是使学生于灾害发生时,具有紧急应变的态度与能力。包括校园灾害防救教育训练、校园灾害防救演练等灾害防救教育项目。
三是强化社区灾害防救培训,调以社区民众为推动主体外,积极培育社区安全科技的相关管理人才来推动减灾、整备等措施,以减少社区的易致灾因子,进而降低灾害发生的几率。
△对重庆市的启示。
一是建立“全社会型”的防灾避难体制。立法规范一切防灾减灾行为,建立“市级-区县级-城镇级-乡村级”防灾救灾体系和应急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与业务范围,提高防救灾活动的反应能力、效率和持续性;明确灾害防救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完善长效协调机制;为编制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准备重要的基础条件。
二是规范防灾空间规划。在制定防灾避难空间规划时,应注重运用先进科技进行实质性的前期分析;空间安排内容更加合理、具体,需涵盖不同的空间层面,如城市-社区-邻里;空间尺度的安排要基于“人”的需求和避难习惯,并按“点-线-面”模式综合布置各种防灾避难空间。以此为基础,因地制宜地划定防灾避难圈,合理安排人员紧急躲避和生活的场所,明确生活、医疗、物资、消防、警察等五大防灾空间系统。
三是做好日常防灾准备和教育工作。做好中小学防灾课程设置及校园防灾教育;各级政府充分利用展览馆、文化馆等公共场所,建设防灾减灾专题教育区;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通过日常的认真准备和预防,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将人员伤亡和社会损失降至最低。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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