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对规划文本的评估仍缺乏专门研究,通常只是作为规划实施评估中的一个阶段来进行纵向分析。孙施文和吕晓蓓等学者对城市规划实施评价的工作目标、程序、内容、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 [6-7] 。此后,欧阳鹏基于公共政策的视角,重新审视了城市规划评估的政策维度,理顺了规划方案技术评估、规划主体价值评估、规划过程实施评估和规划结果绩效评估之间的关系,建构了一种将规划目标与手段、事实与价值整合的全过程评估模式和方法体系。而韦梦鹍通过研究城市总体规划的特性和编制的内容,分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机制,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内容和实施的政策机制进行了梳理、归纳和分类。
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的颁布,国内对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研究不断涌现,但其侧重点仍在于对具体城市的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评估框架方面,邢谷锐等人通过剖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所应具备的公共性、人文性、整体性和适应性等价值取向,认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框架应包含内容综合评估、实施可达评估、公共价值评估和环境适应评估4个方面的内容 。在实践层面,田莉等人建立了总体规划层面城市规划的实施评价框架,应用GIS技术,以《广州市总体规划(2001—2010)》为例,介绍总体规划实施的建设评价方法,并分析影响规划实施的因素。程茂吉等人结合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系统总结了南京现行总体规划实施的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相应的原因,对如何进行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提出建议,类似研究框架也应用于上海和北京等城市。尹宏玲等人认为,无论是关注规划实施还是实施效果,现状规划评估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比较建设现状和规划目标,评估目标的实施程度。但是,这种对比式的实施评估有一个假设前提,即原来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是科学、合理的,不需要对规划本身进行评估。
此外,目前国内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的公开程度还不是很高,获取大量城市总体规划文本较为困难,因此国内规划文本评估研究主要采用定性检讨和回顾典型案例的方式,反思规划文本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并提出改进建议。例如,林立伟等人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徐州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规划方案进行评估,尹宏玲等人以《胶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工作为例进行评估,重点分析胶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限性 。
近年来,一些学者开始尝试借鉴国外理论和实践,提出适合我国的规划文本分析的评估框架。宋彦等人在总结北美 12 个城市规划评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城市发展现状、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划评估体系 。张昊哲等人借鉴美国有关经验,建议我国的规划成果应包括基础事实、愿景陈述、目标政策和实施工具4项基本要素,增强规划成果的政策表达能力,构建总体规划内在有效性评估技术框架,提高规划成果的内在有效性 。李智慧等人以深圳现行法定规划为对象,采用城市发展相关规划编制成果评估和专家评估两种方法,对城市规划编制的外在有效性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具体包括对垂直级规划的承接性评价和对平行级相关规划的协调性评价,旨在建立一套城市规划外在有效性评估框架,检验城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促进规划编制的完善。整体而言,这些研究仍侧重于提出评估框架,缺乏通过量化方法系统分析城市总体规划文本质量的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