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解决这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存在着的租赁房源总量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此次《通知》明确了五点要求:
第一:国企主导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第二:明确各地要搭建政府的住房租赁交易平台
为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让群众安心租房,《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第三:多举措增加租房供应
土地政策方面,《通知》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金融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针对租赁企业回款慢等特点,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运营政策方面,《通知》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在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工商登记、租住人员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要求各地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
第四:保障租户的基本公共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各地将全面落实这一要求。
第五:税收减免
国家统一要求: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实,厦门已经开始悄然行动,厦门房地产中介协会住房租赁部2017年第一次会议顺利展开被看做厦门探索租赁市场的积极信号。
此外,在厦门大块悉达总经理叶旭端看来,由于厦门成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而且被要求尽快形成经验,以建立租购并举的楼市长效机制,因此她预判
1、任务在身,厦门会谨慎跟进明确口号的【租售同权】,并且会在新城新校区试点实施。
2、【租售同权】是下一步拍租赁住宅地、自持地的【政策保障帖】,土拍会出现租赁地块。
3、时势倒逼抢人,将在岛外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进行宽松式调整。
4、进一步加快岛外教育医疗配套建设和投入,利好环东、马銮湾两个重点区域。
5、名校学区房及公办学区旁的楼盘,尤其是精装楼盘,出租自住都快,更是硬通货。
事实上,住房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解决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需要房地产市场和租赁市场协同发展。
为此,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多管齐下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就是要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丁祖昱就认为,未来租售并举将成为一线城市及大部分二线城市的趋势,特别是目前房价上升较快的城市,租售并举对于恢复和提升一个城市的活力及竞争力、吸引人才,有很大的作用,这也是政策实施的最大初衷。
然而,和任何新事物一样,从实施到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发展租赁市场也是如此。
毕竟任何政策的出台都具有两面性:就像限价会让人买不到房,限贷会误伤到一些真正的改善客户,限购也会让很多人摇头直叹。发展租赁市场,或许会由于资源稀缺导致租金大涨。
因此,这将对参与者运营能力提出巨大考验,要等待时间和市场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