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南昌市将以乡村规建提升、生态环境优化、乡风文明弘扬三大工程为载体,对标国内一流美丽乡村,通过乡村规建的大改善、生态环境的大整治、乡风文明的大弘扬,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有新提升、农村面貌改善有新形象、农村文明进步有新展现,使全市农村面貌“一年有变化、两年出形象、三年上台阶”,进一步扮靓“鄱湖明珠·中国水都”“森林城乡·花园南昌”“休闲农业·秀美乡村”三张名片,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
乡村规建井然有序
为提升乡村规划水平,南昌市将按照“全域规划”的要求,编制完善县域镇村布局特别是新农村成片示范建设规划。
在规划中突出山水田园协调,对原来已编制规划的乡村进行修编。南昌绿谷“两区一廊”总体概念性规划及沿线乡镇、重点村和重点园区,将按照国内一流的标准进行修编。
同时,按照乡村高起点规划的要求,南昌市将做好镇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大力推广经济、实用、美观并富有南昌地方特色的民居新户型,并严格乡村规划设计的运用执行。
农村环境生态美丽
为提升农村“颜值”,南昌市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村造林绿化,结合全市森林村庄建设,加强“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大力推进乡镇门户区、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的绿化美化。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积极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绿化小品,形成“植物自然,乡土浓郁”的景观,构建优美的乡村环境。
农村环境要增加绿色,也要减少污染。据了解,南昌市将继续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以“河湖长制”为统领,巩固农村水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成果,采取工程治理、生物链净化、减少污染源等举措,深入推进乡镇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重点整治污水塘、臭水沟。同时,大力推进畜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推进非禁养区的畜禽粪污治理,建设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力争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在农业生产领域,积极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推进重要天然水域和小(二)型以上水库承包投饵施肥养鱼全面退出,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农村水环境。
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南昌市将按照“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回收、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引导村(居)民、保洁员和保洁公司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到源头减量,对可回收垃圾实行定点回收。同时,切实加强对乡镇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的监管,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此外,南昌市将大力整治主要通道出入口节点,一方面突出整治提升县城门户区、乡镇集镇门户区及集镇街道环境,重点拆除主要出入口违章建筑,规范道路两侧商家的经营行为,合理选择树种和绿化品种,对道路两侧零散地块及道路(人行道)与围墙之间遗留空地进行绿化。一方面突出整治提升高速公路收费站周边及高铁、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路等主干道沿线环境,重点整治收费站周边违章建筑,因地制宜打造舒适、大气、生态的形象展示区,同时对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乡村进行“五化”整治提升。
乡风文明和谐宜居
南昌市将贴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通过宣传农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农村党员、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为塑造文明乡风民风,南昌市将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星级文明信用户”、“六好农户”、“六好村庄”、“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传承和弘扬优良家规家训、民俗民风、凡人善举、好人好事等,培育优良家风、文明乡风、新乡贤文化。同时,积极发挥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妇女禁赌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快形成积极向上的农村精神风貌。
为繁荣农民文化生活,南昌市将加快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村镇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场所、科普推广设施,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将进一步巩固提升文化广播站、有线电视站,有条件的乡镇将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文艺体育团队,组织开展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此外,南昌市将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