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猛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与住区研究所副所长 高级规划师感谢作者授权发布,感谢住区所提供资源支持!摘要:本文从政府引导监管、社会组织主导、多主体参与、重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总结了荷兰社会住房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并以之为鉴,从宏观制度环境、指导思想、体系建设和运行等多角度对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建议。
2.2 完善的制度设计支持住房合作社的良性发展(1)政府-NGO-市场的完美融合:政府监管的社会化运作方式供给端统一组织、并与监管端分离的方法,避免了一方包办投资、建设、分配运行和监管全过程的弊端,减少了灰色空间,既保障了社会住房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也减轻了政府在具体事务上的负担和经济压力。政府只起到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并不直接介入建设和运营当中。住房合作社拥有自主经营权力,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社会住房的融资、建设、分配和运行,决定租金高低、租售比例、选择合作对象。一切都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社会化运作,向本合作社的董事会负责、并接受租户委员会监督。这一方式避免了公用事业单位受行政机制影响而容易出现的效率低下、竞争能力不强等状况,利于专业化运作,有效保障了社会住房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