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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都要严格遵守。并应贯彻民用建资建设、使用、维护全过程。新建是指建设新建筑物的行为或项目,或是指将既有建筑物全部拆除后重新建设的行为或项目。扩建是指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大建设规模或体量的建设行为或项目,改建是指对原有建筑将其一部分拆除,在建设规模成体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建设的行为或项目,或因建筑使用性质、结构体系改变而进行的建设行为或项目。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除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章节以及针对新建建筑的条文外,也适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建是指保留原有建筑、在其基础上增加另外的功能、形式、规模,使得新建部分成为与原有建筑相关的新建建筑;改建是指对原有建筑的功能或者形式进行改变、而建筑的规模和建筑的占地面积均不改变的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在建筑原有功能不变的情况下,对建筑围护结构及用能设备或系统的改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新建建筑是指从无到有的全新建筑,扩建是指在原有建筑轮廓基础上的向外扩建,改建是指建筑变更使用功能和用途,或全面改造,如厂房改为餐厅、住宅改为宾馆、办公改为宾馆或办公改为商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