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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做法大不相同,虽然国家早就取消重要地块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办发〔2012〕52号)第29项,但是还是有很多地方还在审查,先审修规,再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然后到初步设计审查,反正是有点乱,还有一些地方第一阶段在自然局,第二阶段在审批局,第三阶段在发改委,每个阶段的问题都不同,甚至出现了反复,让企业觉得好累,而审查部门也觉得前后衔接都很难,矛盾太多,难以保证前后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