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规范》》让儿童发展机制更友好。
《规范》着眼于制度建设和权力保障,明确提出儿童友好乡村需建立联席会议、专项经费使用公开、儿童意见征询、意见反馈四大制度,以及依法为儿童提供基本保护、法律保障、安全保障3个方面9条保障机制,为农村儿童提供标准化的政策机制保护。
亮点二:《规范》让儿童生活环境更有爱。
《规范》要求发展儿童友好村落空间,通过建设儿童成长空间、提升儿童公共服务,打造儿童生活有爱环境。
在成长空间方面,《规范》明确儿童活动空间建设应充分考虑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制定室内、户外公共空间建设的14条规范。
在公共服务方面,《规范》提出要建立包含应急保障体系、医疗健康服务保障规程在内的3条支持性服务,包含农业知识教育服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服务、研学主题活动服务在内的3条指导性服务,包含特殊儿童服务、即时短期照顾服务在内的2条补充性服务
亮点三:《规范》让儿童学习知识更快乐。
《规范》鼓励挖掘乡村文化知识,制定弘扬乡村历史、传统文化、传统艺术等5条文化传播要求,营造儿童友好的文化环境氛围。利用农业、林业、渔业生产资源和乡村传统制作活动开展研学和劳动技能教育,让儿童学习知识的过程更快乐
亮点四:《规范》让儿童友好建设更长效。
《规范》制定儿童友好乡村四级进阶评价机制,从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文化传承、人员管理、工作制度6个维度进行等级评价计分,将儿童友好乡村分为培育型、达标型、推荐型与示范型四类,为儿童友好乡村建设的自我评估和进阶提升提供了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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