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京〔2020〕1号(总11号)]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关于督促整改历年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函》(自然督察京函〔2020〕8号)文件及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门头沟区四项举措积极推进2019年度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一是成立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区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加强对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以及整改进度的总体把控;二是区领导高度关注,在每周区长办公会通报整改进展,对重点项目和重大问题挂牌督办;三是制定《2019年度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主责单位、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要求整改主责单位各负其责、联动协同,确保2019年度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积极研究公共公益类图斑、一户一宅类图斑、重点工程类图斑的不同整改工作思路及实施路径,力争按全市督察工作统一部署保质保量完成督察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