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提高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不动产登记所需的信息共享与共用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全省自然资源“一张图”信息和公安、民政等部门相关信息等首批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实行共享共用。
安徽厅指出,该厅与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对接,通过安徽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获取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服务接口和数据库表信息,梳理了各类服务接口和数据库表信息的调用方式,为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相关部门信息查询核验服务。不动产登记服务相对人提出申请,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的同时,可调用公安、民政等部门共享信息进行查询核验,并将受理结果同步传给交易、税务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