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军事管制委员会设立房产部,全面接管全市房地产
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1986年2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隶属国务院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年1月1日实施
1988年2月21日,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青岛市土地管理局和青岛市规划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92年8月,青岛市92-001工程奠基,拉开青岛东部大开发序幕
1992年8月3日,青岛市第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图为全国新土地法视频会青岛现场
1999年7月29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通知》,标志着青岛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进入“招拍挂”阶段
1999年9月22日,国务院批复《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999年10月25日,《青岛市志·土地志》发行仪式
2002年9月,青岛市工业用地纳入储备并成功实施挂牌出让,在全国敲响工业用地招拍挂第一槌
2005年1月18日,青岛市土地调查大地控制网项目成果验收鉴定会在八大关举行
2005年6月,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挂牌方式推出两宗限价商品住房用地,青岛市成为全国首创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的典范城市
2012年7月8日,国务院批复《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也是青岛市最后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年3月2日,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右一)为不动产权利人颁发全国首批、山东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2018年9月28日,平度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资格权证书首次发放仪式在田庄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
2019年1月17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