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进程
第一节 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 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台商投资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对台合作平台,深化厦门对台合作支点建设。鼓励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台资企业聚集区发挥优势,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