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5日起,我市不动产登记53项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办理时限,原“即来即办”的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维持不变,我市62项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提速50%以上!快来看看都有哪些事项吧!
下列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提速至1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房地产首次登记(含“两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未经公证的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下列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提速至3个工作日:
各类抵押权登记(不含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产预售合同备案和解除备案。
下列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提速至1个工作日:
预告登记和注销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下列事项维持现行“即来即办”的承诺办理时限:
抵押权注销登记,政策性住房上市换证登记,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换发,异议登记,注销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
前述各类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提速至5个工作日
特别说明:未经公证的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哇哦!
62项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事项提速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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