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更名路段两端实体名称命名
以道路两端所在区域的地理名称组合为道路名称,强化道路名称的指位性。


以更名路段所在地区派生命名
利用原生地名经过附加、延伸等派生命名的方法;如以附近大型公共设施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派生命名道路。


以更名路段周边自然地理实体命名
以当地老地名、地理实体或主体的形状、方位、具有典型意义的植被、特殊地貌等自然地理实体命名。


以更名路段周边历史人文命名
以历史人文命名主要包括历史事件、名胜古迹、纪念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人文进行命名。


以浓厚时代感名词命名
以浓厚时代感名词进行道路命名,反映不同时代的社会发展意识,常见于城市支路等。


以美好寓意字词命名
以美好寓意进行道路命名,寓意对生活有着美好希望与愿景。


其他情形命名
除以上六种情形命名方式外,应征人可以提出其他情形命名,并说明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