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宣传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并制订了《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市规划和国土委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市住房建设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税务局
市金融办 市互联网信息办
市房屋租赁办 深圳银监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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