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与国家和省存量土地届定政策的衔接。100号文规定了“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得占用耕地”,广州在编制《方案》时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和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规定,确定了存量土地的届定按2009年12月31日形成进行届定,与已有的存量土地界定进行衔接。
? 二、与三旧改造政策的衔接。一方面要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不得影响已纳入改造范围的经济平衡;另一方面要求利用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应纳入市三旧改造程序统一审查和审批。
? 三、与留用地管理政策的衔接。一方面继续执行留用地不得进行商品住宅开发的规定,强调必须经批准纳入试点的留用地方能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开展规划调整,另一方面考虑到省国有划拨留用地可免缴地价入市交易,为避免产生小产权房,明确国有留用地不得纳入试点。
? 四、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衔接。广州市方案允许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和经批准纳入试点的项目以流转方式开展建设和运营。
? 五、与住房建设规划的衔接。广州市公布的2017-2021年中长期住宅用地供应规划划中租赁住房的供应量,已进行了合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