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行政公益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从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书和提起诉讼的情况看,容易引发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违法案件查处、土地出让、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五个方面。违反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等。
案件总体数量较大。试点期间,13个试点省份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24件,其中一半以上地区的案件超过100件。
土地类案件为主,违法案件查处类占比最大。土地类759件,占67.52%,矿产类286件,占25.45%,其他类型79件,占7.03%;从具体类型分析,违法查处案件588件,占52.3%,土地出让金缴纳案件202件,占17.97%,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案件198件,占17.61%,这三类案件是国土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最主要的案件类型,接近全部案件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