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空间》20辑:新形式下的城市总体规划
一、空间管制
空间管制是一种对地域空间和区域共享资源进行管理与控制的概念,它是将经济、社会、生态等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知识等生产要素综合在内,对区域空间实施整体管治,涉及政府、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的多元权力协调。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革,传统的区域规划管理中所奉行空间资源控制方式已愈来愈难以付诸实施,必然需要系统而明确地引入“管治”的思维。
空间管制是一个地域控制管理的概念,在当前多元化利益主体存在和尊重地方行政空间划分的基础上,根据行政空间、经济空间和环境空间分布的差异性与社会属性进行土地空间区划,对不同类型的发展空间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政策制度措施,加强对区域开发的整合和治理,实现空间资源的合理、有效、集约使用,区域整体最优发展的目标。
近年来,广东省在区域空间管制规划上进行了大量的探索。省建设厅先后出台了《区域绿地规划指引》、《环城绿带规划指引》和《中心镇规划指引》,把区域绿地和环城绿带、三区六线规划纳入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对“区域绿地、三区六线“等多种空间进行创新管制,从规划管理的角度赋予了土地、空间政策,通过土地开发许可实施对空间开发的控制。
广东省先后编制的《江门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及各市(县)规划、中心镇规划均提出了空间管制、三区六线等规划管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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